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德宏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在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取得了历年来最佳成绩。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61026条,网站总访问量6157153次,通过“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80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等方面公开各类信息4087条,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开发建设德宏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695条,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抓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政策问答、图解、H5等多种方式开展解读,推出解读专题,全州各级各部门全年开展政策解读335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优化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和跨部门协商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补正告知书标准模板、电子版存档样例等,规范答复文书格式,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领导赴德宏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能力水平。2023年,我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7件,上年结余1件,转2024年办理0件,按时答复率、满意度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指导、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新建“德宏州规章库”,及时调整更新“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规范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编辑发行《德宏州人民政府公报》12期,在州政务服务大厅、州图书馆、州档案馆等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依申请公开窗口和公报角,为广大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便捷服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对全州7个政府网站和195个政务新媒体的监管,推进监管措施由“年底见分晓”的年终考核模式,向“日常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评”“适时约谈”相结合的模式转变。全州7个政府网站、251个栏目网站已完成IPv6升级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五)监督保障方面。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标准,进一步加大考核和评估结果运用,按照“不低于4%”的要求纳入州对州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并将其作为“德宏州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批次到州政府开展业务轮训,有力促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三是对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协调力度还需加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二是依托本地区技术力量,以图文、图表、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样化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督导检查,及时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德宏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