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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能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2024-01-31 0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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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云南省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y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能源局着眼于巩固基础工作,探索工作创新,立足于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标准引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省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11月8日下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关于《云南省能源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二是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省能源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配套措施,持续深化“两场革命”,将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抓手,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局各处(室)的信息公开职责和责任人,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2022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已全面完成整改并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二)抓好法定主动公开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一是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机构信息”栏目,集中规范公开机构职能,对我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及13个内设处室的机构信息和工作职能等情况进行公开,包括我局履职依据、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有关情况。二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的“政策文件”栏目中,全面、主动、及时公开能源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实施、评估和后续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煤矿升级改造批复、煤矿特种作业操作批复、煤矿生产力确认核准,2023年全年累计公开4844项。三是规划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规划计划”栏目,公开能源领域规划文件及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归集整理并公开我局有关历史规划。四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栏目,对煤矿生产能力确认核准、煤矿升级改造批复、煤矿特种作业操作批复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行公开。五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局2023年未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六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办事指南”栏目,链接到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省能源局权责清单,涉及内容共计12项,分别为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1项。

2.公开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法定主动公开—政协提案”栏目,对除涉密不宜公开外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按要求进行了网上答复和公开,2023年,公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复文及省“两会”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复文共50件,公开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及省“两会”期间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复文共79件。

3.全面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52),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和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部门制发的其他政策文件并动态调整更新。202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对以我局名义印发的《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办矿管矿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云能源规〔2023〕189号)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

4.按时规范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按时规范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栏目,按时规范发布2022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5.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省能源局政府网站已链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线下指定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线下受理渠道通畅。对于接收到的申请件,严格要求处室按照工作相关规程进行限时答复。2023年,省能源局收到10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予以公开4项。本机关不掌握政府信息和其他情形不予公开6项。省能源局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答复主体适格,形式要素完备,答复书内容项目完备,没有产生投诉举报及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抓实政策回应解读

1.2023年公开的应当解读的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通过局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栏目,在我局印发的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23年2月27日,公开《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常见问题解答》政策解读材料;5月23日,公开《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材料;7月13日,公开《云南省煤矿企业办矿管矿基本要求(试行)》政策解读材料;12月26日,公开《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2.运用图表、动漫、视频、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3.国家部委、国家及权威媒体刊发、引用不少于5篇部门2023年度经济宣传或政务工作推进情况。7月27日,中央电视台13台新闻直播间报道《云南“西电东送”累计送电量超1.5万亿千瓦时》;7月31日人民网《云南跑出新能源发展“加速度”》;8月3日新闻周刊《力度空前战干旱  云南能源保供上半年交出卓越成绩单》;8月14日光明日报05版《跨越千里送电  东西协作共赢》;11月7日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高质量发展调研行  绿色转型  新能源成为云南支柱产业》。

(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管理规范。将部门网站作为展示单位形象的窗口,明确专人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和改进部门政务公开平台。二是省能源局已完成IPv6改造工作,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无政务新媒体。三是省能源局开设了“12345政务热线”“局长信箱”“互动问答”网络平台,全年共收到“12345政务热线”27件、“局长信箱”194件。平台经办人及时签收办理省平台转办工单,对局长信箱反映事项,全部作了回复,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建立了部门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按时向省政府公报报送刊登。

(五)加强政务公开培训

2023年,围绕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明确的硬指标和重点任务等方面,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局办公室对针对存在不足提出了改进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扩展深度广度、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夯实保障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省能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官方网站维护治理工作,完善和提升网站各项功能和模块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健全局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督促与考核,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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