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云南省公安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云南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链条加强服务管理、全环节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云南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推进云南公安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修订并对照《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1条,招录招聘信息26条,建议提案信息4条,“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划计划”等其他重大公共监管、服务信息275条;更新发布机构信息23条。
2.推进公安重点工作公开。紧紧围绕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以及云南省公安厅党委重要部署、重要会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云南公安党旗红”“云南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公开发布云南省公安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息53条,新闻发布会信息12条。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托中央驻滇及省内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410余篇(条);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刊发云南公安信息3300余条;《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法治日报》刊发云南公安信息75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刊播云南公安稿件150余条;云南广播电视台刊播《云南警方》和《警界线》92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修订并公开《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实行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环节管理,实时受理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2023年受理的1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健全公开属性治理机制。将公开属性嵌入《云南省公安厅机关发文审批单》,建立并长期坚持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2.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既往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建立6项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会议纪要、工作通报提醒、公开信息审查、公开信息撤销备案、公开工作资料归集机制)。
3.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及12项不予公开清单,严格审查标准,落实审查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完成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网站改版、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关停注销2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继续保留的1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并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接办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理系统转接任务1630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厅长任组长的云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依托云南省公安厅厅直单位季度综合工作点评例会,对包含政务公开在内的重点工作进行定期强调提醒。
2.强化业务培训。开展题为“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规范标准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题授课1次。组织新闻舆论教官送教到基层并开展有关培训40余次,覆盖1.2万余名民辅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云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期盼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相比,仍不同程度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拟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作研究改进:
(一)更加注重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制发政策文件时同步制定解读材料要求,在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关的基础上,针对性跟踪解读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公众普遍存在的疑虑点和关注点。
(二)更加注重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升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功能、创新服务、提升质效。
(三)更加注重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设并持续更新政策咨询问答库,及时办理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理系统转接任务,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云南省公安厅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