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乡村振兴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2023年度政务信息总体公开情况
2023年,省乡村振兴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主动公开提质效、政策解读回应入人心、政务信息管理促规范、平台建设创新出经验、基础保障强支撑”的思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深化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主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学习情况,加大学习宣传力度。2023年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各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3条。
二是按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梳理规范重点领域公开专栏,抓好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推进了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省乡村振兴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情况、2022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0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9件。
三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自有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云南乡村振兴、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平台,联动各级主流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云南乡村振兴”公众号累计发稿1870条,在“云南发布”平台发布重要信息34条。中央和省级媒体累计刊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稿件7787篇,其中中央主要媒体1803篇,向全国全世界展示了云南接续奋斗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度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提升解读质量和实际效果。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通过图表、访谈、视频等形式积极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工作。图解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和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工作。策划制作《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解读微视频》,宣传普及云南省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2023年7月10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刚作客省政府“在线访谈”栏目,对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对我省防返贫监测帮扶、稳岗就业、产业增收、雨露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及取得成效进行阐释。
五是抓实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定期登录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及时接收公开申请事项,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照程序受理和回复1件;1件因不属于乡村振兴部门职能职责、不掌握有关信息数据无法提供,已答复申请人并驳回申请;1件属于不予处理的“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已驳回。拓展“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热线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与“12345”热线实行双号并行。2023年共接到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事项100件,均已按期办结,办结率100%,未发生无理由退单和重办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出现被申请人提起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解读时效有待提高、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互动交流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补短强弱,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探索多渠道政策解读形式。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通过开辟专栏、开展在线访谈、举行媒体座谈会、问答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探索更多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产品。紧跟热点事件、紧盯焦点问题、紧扣中心工作,借力主流媒体、用好自有平台,及时发布重大举措和重要动态。
(二)强化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每天查看、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和咨询,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梳理政策解答类问答,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定期向省政府办公厅推送,让“互动交流”板块切实发挥作用,真正成为群众和部门通过网络反映诉求、解疑释惑的有效渠道。
(三)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针对性组织开展培训、推荐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扩大培训范围,结合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丰富培训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行政执法职权。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至县(市、区),省乡村振兴局不审批任何项目。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