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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         2023-03-10 18: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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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B区114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2555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云南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各项安排部署,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时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增强服务能力,2022年,全州14个政府门户网站总发稿量158402件,其中州政府门户网站发稿量17778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稿量348件,订阅量8521个;举办“红河州网上新闻发布厅”专场发布会33场;按要求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度部门预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按时编制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网站工作报表。三是按要求在全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利企惠民专栏,集中发布利企惠民政策文件418件,其中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63件。四是强化解读回应,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产品284件,其中,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产品132件(图解政策47件,文字解读85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6件(含2021年结转7件),累计办结361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99件,不予公开25件,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和其他处理137件),结转2023年继续办理5件;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9件,其中,结果维持10件,结果纠正4件,其他结果3件,尚未审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指导州级部门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依据、时限、渠道等要素,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集中发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准确界定、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按照科学发展、服务公众的要求,抓实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的要求,进一步升级改版全州政府门户网站,优化页面设计,完善平台功能,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完成IPv6适应性改造,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2022年,全州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660万,其中州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210万。二是规范13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域名使用,完成新域名解析工作。三是强化互动服务功能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受理网民留言15条,均按时办结;受理“政府信箱”信件3375件,办结3235件,结转2023年办理140件。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旅游、110初步建立24小时应急联动机制,14个报警服务台均可与“12345”热线实现“三方通话”“一键转接”。2022年,热线服务总量181364个,其中:呼入电话155187个,呼入电话接通量150587个,接通率97.04%,满意率98.12%。五是全年发行《红河州政府公报》13期,纸质发行范围覆盖全州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及乡镇、村委会等,同时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发布电子版并提供下载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健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报备机制,健全日常监测通报制度,坚持日监测、月抽查、季通报,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账号信息,严格开办管理,对全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面梳理排查4次,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应报尽报、应管尽管,年末正常报备账号340个。2022年,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未发生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二是强化考核考评。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红河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州直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和内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红河州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分值权重为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需继续优化;二是网站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图文解释、专家解读较少,部分县市、州直部门未落实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进行政策解读的要求。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州级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资源规模、服务水平、运维保障和网络安全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清理关停“僵尸”账号和社会关注度低、管理运维能力弱的账号,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优势及其互动功能,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及时、便捷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政府组织机构、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采购以及人事、权责、规划、统计等信息;严格做好财政信息、住房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以全清单标准和全制度流程为主体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三是进一步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积极运用图解、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趣味性;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对公众存在疑虑或误解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红河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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