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普洱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 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4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3990082;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深化政务公开融入到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依托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专栏,及时转载发布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及相关解读产品,及时公开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和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有关行业的帮扶政策措施。全市12个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2065条、发布政策解读622篇,全市政府系统302个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各类信息84587条;组织开展普洱市新闻发布会38场次,参加云南省新闻发布会2场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接收、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法律审查等关键环节,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有效提升答复质量。2022年,全市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23件,办结22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强化日常监测,采取月检查、季度通报、点对点提醒的方式,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坚持按月编辑政府公报,全年刊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依托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推出政府公报公众阅览电子版,切实增强群众知晓率。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开展政府网站自检自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和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分级备案制度,开展政务新媒体复核排查,关停注销7个、新增纳入54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纳入全国报送系统监管政府网站12个、政务新媒体302个。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全年开展月度检查12次、季度检测4次,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4期,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强化监督保障。调整充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开展约谈提醒4次。密切关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培训2次,先后深入思茅区、宁洱县、市科技局、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和全市林草、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专题辅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依然不够,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二是工作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上有待改进。三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精准解读效果仍需加强。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进一步规范,存在一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五是政府网站建设亟待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六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下一步,普洱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级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实施全员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考评指标体系,重点针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和保密审查等,全面系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业务培训,解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知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定向、精准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压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解读政策。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健全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决策透明度;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四是抓好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抓好政府网站软硬件升级改造,开通智能搜索功能,闭环政民互动回复机制,推进无障碍适老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服务功能;深入拓展线下公开专区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五是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运用,根据国家、省的新标准、新要求,结合第三方评估指标,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定期通报相结合方式,全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普洱市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