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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01-31 1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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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进一步加快部门法治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全面规范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厅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并动态更新。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和《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引导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公开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有关行业帮扶政策;转载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2022年减税降费38条”等相关帮扶政策,积极推出相应举措为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注册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办理补考、退费等工作。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三同步”的要求,通过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参加新闻发布、金色热线等活动,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图表等多元化政策解读文件,切实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务应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21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7次,参加“金色热线”专题节目1次,发布规范性政策解读稿件8篇,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1件,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1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坚持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未发生投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从源头明确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强化对发布信息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持续监测舆情数据。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对网站后台功能进行升级调整,着力提升政民互动栏目的时效性。加强后台账号密码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加强内容建设,新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题专栏。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平台功能,提供原文下载及文件关联等功能,方便群众查找阅读。认真落实政府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和回复,并接受监督和考评。全年,“12345”政务热线接听共计1103件次,通过“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理系统”受理456件,限时办结456件,限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厅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并及时组织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本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量和精准度仍需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一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聚焦保障性住房、农房抗震安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做好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厅属单位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四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意识,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释明和直接沟通,准确了解其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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