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梁钰0871-64145235,电子邮箱:ysqgk@sthjt.y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生态环境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20条。一是及时公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行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省网上申报的通知》等便民利企政策文件,依法按时公开省本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查、审批情况。二是转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8条、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1条、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1条,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网“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信息12条。三是2022年由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8件,均按要求对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公开发布。四是制定发布《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是按照国家和我省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设置“政策文件或政策”栏目,2022年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平台建设不够规范、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法治意识;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