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要求,现公布《丽江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丽江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邮编:674100,电话:0888—5122033,传真:0888—5128680)。
一、概述
2017年,丽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社会发展为目标,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健全,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办公室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和督查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编制完善《丽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增强公开时效。同时,结合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合到全市政府系统的办文流程,根据“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要求所有政府文件、信息在起草环节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并设置了专门的公开属性审核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着力提升舆情处置回应能力。随着丽江旅游业的不断高速发展,知名度不断攀升,而与此同时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和各类新兴媒体的涌现对丽江舆情处置回应工作能力的要求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为此,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精神,把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了进一步适应当前舆情应对回应工作的需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重新修订下发了《丽江市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了《丽江市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丽江市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制度》、《丽江市政务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制度》、《丽江市重大事项舆论风险评估制度》、《丽江市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联席会议制度》、《丽江市重大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等若干制度和办法,印发了《丽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的通知》,从政务舆情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回应处置等各个方面对舆情工作进行了规范,建立了快速畅通的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渠道,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并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落实,有效提高了网络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2017年,郑艺市长专门就各类舆情信息做出269次批示,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引导公众舆论,还原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较为妥当地处置应对了一系列风险等级较高的舆情事件,有效维护了丽江形象,全市政府舆情处置回应工作能力取得显著进步。
(四)大力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大力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集中资金、人力和设备,重点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2017年,全面关停了224家政府网站,仅保留了8个政府网站,大幅提升了政府信息的集中度,更加方便群众查询检索政府信息,基本实现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目标。
(五)加强和规范新媒体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构建有效、顺畅、权威的政务信息传播渠道,编制印发了《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承担对所开办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看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加强互动回应,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释疑解惑,澄清不实传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提升社会道德风尚、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六)开通市长热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渠道、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于2017年5月17日正式开通了“丽江市长热线”,并同步开通“丽江市长热线”微信公众号,截至12月31日,“丽江市长热线”共接听电话4711个,接收微信12046条,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原则,确保所有有效来电来件100%受理答复,并对热线来件的办理时限进行严格要求,对于政策咨询来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对于其他需要调查的来件,依据事件的实际,要求在7-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对于暂无有关政策或不在市长热线受理范围的来件,认真对其进行引导,确保热线运转良好。在此基础上,丽江市长热线还建立了媒体协同机制,通过与丽江日报、丽江市电视台、云南信息报丽江读本等媒体合作,对市民在媒体平台上反映的问题,及时通过市长热线进行受理。对于市长热线在工作中的特色、亮点、老百姓关注关心的问题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市长热线办理的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让市长热线成为为民办事的“连心线”,舆情处置的“调和剂”。
(七)加强培训指导。始终将培训指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组织召开两次培训会,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门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针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新建,召开了“丽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操作培训会议”,对全市各县(区)、各单位的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召开了“丽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好重点,协同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96条,其中:市人民政府公开信息9905条,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公开信息246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278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6条,民生实事类信息16059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96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20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104条,安全生产类信息99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9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和形式公布政务信息。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3239条;通过政府公报发布政务信息62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524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务信息5088条;通过其他方式发布政务信息12423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的“三同步”要求,不断加强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在各级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规范完善了政府文件起草、报批、审核、印发、公布的工作流程,确保公开的政府文件及时快速发布,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政策和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并以简单易懂的形式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2017年,全市共发布和转载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解读信息469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及政务舆情处置情况。
在充分完善舆情处置应对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开展舆情信息监测、研判、报送等相关工作,对具有舆情风险的事项进行风险评估,不断完善政务舆情监测预警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舆情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网信、公安网监等涉网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关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博客、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实时了解掌握政务舆情动态,形成全天候、一体化、立体式的工作态势,根据区域范围内网络活跃程度、网民参与程度、关注事项等进行严密监测,对发现的政务舆情迅速通报预警信息,并提出舆情处置意见建议。对于一般政务舆情,要求涉事单位快速调查核实、妥善处置、及时回应并反馈汇报。对于重大政务舆情,及时向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通报,及时会商研判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2017年,共编写《每日舆情》180期、《丽江一周舆情》37期、《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舆情专题报告》36期,通过网络平台向各部门、各县(区)发出舆情预警717条,经密切监测消除预警662条,转为一般舆情处置46条,转为重大舆情处置9条,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并下发舆情处置通知69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件,按时办结129件,延期办结1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7件,同意公开答复9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件,不同意公开的9件(涉及国家秘密8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市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有关的举报、投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多数单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岗位流动性较大,工作队伍不稳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亟待加强,特别是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和开展政策解读方面,需要持续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
二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针对目前重点领域信息仍然存在公开不平衡问题,进一步细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落实责任单位,确保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
三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解读政策的力度,尤其要加大政策解读的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推广宣传,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工作水平。
四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研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