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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日报         2019-12-25 17: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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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17 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31 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er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79—2189636,电子邮箱:pexxgk@163.com)。

一、概述

2017 年,普洱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 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 号)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增强公开实效。财政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及政策解读回应等多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统筹谋划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明确市长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党组会议明确由秘书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布。围绕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24 号、云政办发〔2017〕41 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政务公开议题,分别涉及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等事项。完成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职能整合,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制定全年工作要点,明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政府和各市级机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充实工作人员,为工作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围绕普洱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和重大改革举措及经济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强化平台建设运用。发挥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发布政策信息。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直播访谈等信息发布活动。以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为领军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各县(区)、市级机关政务公开协同发展,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市发展规划、文明城市创建、交通大整治等重大政策专题解读,通过图文并茂、可视易懂的方式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发展共识。

(三)聚焦瓶颈难点问题,提升标准化水平

聚焦主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随意性较大等难点瓶颈问题,着力补齐主动公开短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0 号)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逐项研究梳理,明确主动公开目录、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标准要求,促进主动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围绕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加强制度化建设。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红头文件“看不懂”的问题,制订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17〕69 号),要求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规范申请秩序,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依托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现标准表单、标准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

(四)注重夯实基础,强化工作保障

完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分级分层组织实施,保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年内接受培训不少于一次。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全市性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至驻普单位以及市政府派出机构,各市级机关和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分别组织开展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邀请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行政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全市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共举办全市性工作培训 2 次。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研究分析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发现的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强化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 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8〕5 号),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检查考评范围,分值占 4%。按照突出重点任务、推进工作落实的总体思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组织机构建设、重点领域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公开载体建设情况等 6 方面 21 项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对各市级机关和县(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的评估,以公众视野检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 年,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推行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全市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升。在普洱新闻网、普洱日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做好宣传和意见征求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新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充实完善服务事项,办理事项由老平台的 235 项增加到 7895 项,并在互联网公示,除涉密事项外基本能达到网上申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已迁移整合)共刊登信息 104900 条,其中咨询17449 条,部门动态 9460 条、县(区)信息 9615 条。回复网民咨询投诉 8150 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1)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工作信息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召开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认真做好主要经济指标成员单位分析预测月度、季度经济指标,加强对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综合指标的分析预测工作,按月、季度收集、上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综合指标分析材料。

(2)加强重点工作公布和重要事项公示,做好人社信息公开工作。对2017年人社重点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宣传,特别是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退休审批、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等)、职称评定、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普洱人社政务信息被市政府采用 34 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2.5%;普洱人社党委信息累计得分35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全年发布《普洱人社》信息 14 期,通过网站和“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512条。

(3)做好财政收支情况公开。按《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规定,逐步拓展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全市预算单位都按要求及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决算及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三公”经费等部门预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4)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一是以促进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深化财政审计。二是加强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四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党政领导权力的监督。五是突出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改善基本民生。六是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不断完善竣工决算审计,推动政府投资环境健康有序运行。七是抓好审计结果的公告工作。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做好税务行政许可、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纳税服务范围、税务机关自身建设等信息公开。将贯彻落实优惠政策纳入单位的绩效考核,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话告知和业务咨询加大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公开的相关政策在省地税门户网站、普洱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同时利用媒体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共计3600 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500份。二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提高价格监管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受理和办理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认真遵守法定时限,严格履行登记、告知、受理、答复等法定程序,做到详细登记、迅速受理、准确定性、依法处理、及时反馈,使每起价格举报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检验。三是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和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对像、范围等。2017 年,通过对涉企、涉农收费检查,没有发现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所有目录及办事指南均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上公开,项目业主(单位)可进入网站直接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2)所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了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项目业主从网上申报、审批部门预审、接件、审批、办结全程接受网上监督,审批每一环节的进度可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实时查看。运用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通用审批系统办理事项48件,受理满意率100%。

(3)实行重点工程月报告制。对2017年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同时。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公开工作。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公开重点招商项目、优惠政策、普洱投资优势、服务承诺、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号码,保障社会公民及单位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同时以《招商时讯》为载体及时宣传全市招商工作最近动态。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以清单管理推进简政放权。由市委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普洱市推行市县(区)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专题业务培训,先由各部门梳理出各自的权责清单,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编办进行初审,编办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后返回部门修改完善,各单位修改完善上报后,由编办再次审核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审定后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在全省发布平台和市级门户网站公布“普洱市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为目标,充分整合行政资源、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机关效能,不断探索创新、拓展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和管理,全面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整合发展,让企业与办事群众更加便捷。按照审改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及时在普洱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及实体大厅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网上监督、投诉,努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69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427项,行政给付事项2580项,行政处罚事项53388项,行政确认事项1445项,行政征收事项542项,其他行政权力6436项,公共服务事项3665项,内部审批事项428项。2017年12月,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与省级同步上线运行,共发布政务服务信息 60 条。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对中央、省、市、县(区)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各项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

3.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按《普洱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规定,逐步拓展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内容。全市所有预算单位都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决算及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

积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积极稳妥推进煤炭行业、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作,促进全市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全年未涉及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和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

2.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后,企业产品标准不再需要向质监部门备案,改为自我声明公开,完成1项企业产品标准的公开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大大减轻了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全市共有84家企业的103项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自我公开。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公开扶贫攻坚信息,建立完善普洱市网站扶贫信息宣传模块,设立了“扶贫政策法规”“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扶贫资金项目”“脱贫成效及考核”等宣传专栏。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云南日报、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等网络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社会帮扶、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根据相关政策,市民政局制定了《普洱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保障工作经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栏,使民众了解民政各个时期的工作情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民生,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实效发展。注重在加强民政工作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有力地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促进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大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突出在工作动态中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城乡低保工作、城乡医疗救助、救灾及老区扶持资金、三公经费、项目建设、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接受民众监督。

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3条。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和资质管理受理、审查、审批信息,公开环评文件、批复文件等信息 21 条。三是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及其他政策文件信息10条,督促各县(区)继续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四是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涉核企业环境信息,发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10条。五是推进空气环境信息公开。按月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并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每日空气质量指数信息(内容包括:城市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4.推进教育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普洱市高度重视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并加以完善,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普洱市政府网站和普洱市卫生计生信息网站上进行发布普洱卫生信息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政务信息600余条,同时将14项涉及人才招聘、职称报名与考试、医院审批、采购等事项通过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了公示、公告。与市级媒体合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信息,刊发《普洱日报•卫生与计生》专刊 12 期,制播《卫生与计生》专题电视栏目 18 期,开辟《掌上普洱》APP 和《普洱手机报》、普洱广播卫计专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QQ 群、微信、简报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约 800 条次。对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在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和解读。梳理完善普洱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清理部门行政职权,制定权力清单,保留行政许可10 项,行政处罚12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41项,行政确认2项;全年下放监管机构数达203家。经梳理,市卫计委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24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920项,“追责情形”共计1613项。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年初印发工作方案,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及时在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验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按时整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验等信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相关栏目及时发布,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落实。一年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1期,发布食品按抽检信息120期,涉及抽检样品 3572批次35个品种,发布医疗器械许可信息8期,涉及161户,其中核发142户、变更19户;发布药品GSP认证信息17期涉及141户,其中认证11期 66 户、撤销3期18户、变更4 期 58 户、受理公告2 期17户;发布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3期174户,注销1期81户。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8件,预结算信息9期,法律法规7 期,办事指南9期,行政审批事项1期,政策解读1期。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预防夏季食物中毒、草乌附片中毒、预防春季食物中毒预警公告2期。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利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管,积极上报月报、季报及相关数据,对公开出让土地数据逐宗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与中国土地市场网的数据相关联,实现对出让土地的全程监管。抓执法监察,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为载体,以“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为宣传主题,开展多形式,深层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环境。建立“12350”投诉举报平台,同步发挥信访、电话、网络等平台作用,实现了群防群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组织各部门100余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5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0条、电视电子屏宣传用语30条、展出图片展板230块。二是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检验全市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能力和应急队伍实战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采取定期联系、随机抽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监督各项应急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实行政策文件解读“三同步”

制订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17〕69 号),明确了政策文件解读的范围、内容、形式、渠道、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要求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必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真正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2017 年,通过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解读材料94 件,对各领域市级“十三五”规划、养老服务、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 14 项政策文件开展同步解读,使人民群众对相关政策“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各市级机关和县(区)政府也制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方案,积极推行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全市政策解读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及法律顾问等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办理涉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有关协议、合同文稿、重大信访事项答复、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办法等涉法事务进行办理完结。对于所办理的各类涉法事务,主要从合法性、可行性、适当性认真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各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有效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明确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和县(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各部门相继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主动跟进并及时回应。在重大突发事件中,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为原则,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四)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普洱发布”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均为邮件个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药品举报奖励办法执行、食品(茶叶加工)等方面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的案件,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亟待提升,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公开要素不齐全问题;解读回应有待深化,部分单位为公开而公开,对政策文件的通俗化解读和对热点问题的回应不及时,不能适应政民互动新要求;依法公开能力仍需提升,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和分类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2018 年,普洱市将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把握当前政务公开的方向和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关键,以深化内容为根本,以解读回应为重点,建立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继续发挥政务公开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为实现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目标继续努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为契机,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本市推进政务公开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深化公开力度。特别是在涉及重大改革和社会民生的事项上着力突破,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体系,促进主动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制定出台《普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以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创新政策解读机制,引入更多群体,采用更多形式,依托更多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确保解读实效。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作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四是加强对依申请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探索建立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转为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

附件:普洱市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普洱市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普洱1.jpg

普洱2.jpg

普洱3.jpg

普洱4.jpg

单位负责人:杨 彬                             审核人:姜志刚

填报人:张 勇                联系电话:0879—2189636

填报日期:2018 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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