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云南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
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工作报告可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ynjy.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141879。
一、概述
2017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教育部的精心指导下,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及 2018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全面加快依法治教进程,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扎实推进立德树人各项工作,紧急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7年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认真做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着力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融合,防止工作脱节。二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及时准确传达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对涉及教育系统的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2017 年,省教育厅严格按照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内容与形式等有关要求开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共完成 5 项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即《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意见》《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11 号)要求,将66 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 14 项、行政处罚 22 项、行政确认 3 项、27 项其他行政权力)、9 项公共服务、2 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逐步推进网上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四是督促指导高等学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做好动态更新,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17年,各高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 19 万余条,比 2016 年有所增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部门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联系方式;领导讲话内容;教育政策文件;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考试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高校科技创新信息;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包括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LED 屏幕、金色热线上线等。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通过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公开信息 3859 条。金色热线上线 1 次。设立云南省教育厅政务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室 2 个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窗口,建立了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专人负责,今年共受理网上信访件 500 余件,按时回复率 100%,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档案管理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清理取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等 4项行政许可项目后,积极与省政府省改办对接,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截至 2017 年底,省教育厅权责清单共保留 82 项职权。
2.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招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招生信息“十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和重要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普及性强的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深入探索“互联网+”招生考试服务新模式,在原有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 www.ynzs.cn)的基础上进行全新改版,深化新媒体应用,强化对手机 APP 客户端、“云南省招考频道”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宣传力度,确保考生能及时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群众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办理。2017 年,云南省教育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 件。
(二)申请受理情况
2017 年,省教育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 件,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 2 件。
(三)咨询处理情况
省教育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设 2 名专线联络员分管,确保“96128”专线电话“零障碍”运行;为使“96128”专线联络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针对规范用语、服务态度、操作程序、普通话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强化培训;建立专线电话服务痕迹记录制度,做到“来电必接、有话必记”。2017 年共接听答复“96128”专线转接来电 500 余个,答复率达 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 年度,云南省教育厅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 年度,云南省教育厅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 年,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还存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17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七、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继续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载体平台建设和舆情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抓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认真抓好各级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省在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新办法,增强教育部门公信力。教育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于网络中所存在的质疑、谣言,要积极运用云南教育网等各级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主动、及时澄清事实,剖析事件真相,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中的错误或误导信息,稳定社会情绪,正确引导舆论。
(三)不断完善公开载体建设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上网下融合,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第一平台。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开业务能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力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明确工作职责,重视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务公开业务人员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工作。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高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网上查看、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州(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督查情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八、有关说明及附件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云南省教育厅
2018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