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6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要求,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等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及职责优化、人员轮岗后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调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两总师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局、办和厅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办公室,主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成员处室由厅人事教育处、督查处、条法处、科技信息处、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财政科学研究与教育中心组成,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公开制度和机制建立、落实及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省财政厅及时研究拟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方案,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和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17〕4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任务分解的通知》(云财办〔2017〕96号),进一步细化2017年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处室,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为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省财政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并建立了政务公开的配套实施方案。各相关处室按照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各个科室,明确到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厅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规定程序从厅机关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方面,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第一宣传阵地作用,准确公开财政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新动态,及时回应热点舆情、焦点新闻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同时,充分利用厅机关办公系统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办公系统的“厅内通知公告、财政新风尚、财政政务信息、每周动态、情况通报、科技信息动态、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多个栏目上公开财政信息,并在办公楼入口处设置公开栏,及时公开干部任用、发布厅内通知等信息。此外,紧紧依托财政刊物、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财政信息报送和财政宣传,通过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财政网络舆情摘报》《云南财会》和云南财会微信等媒介加大了财政信息宣传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对社会发布了2659条信息,通过政务微信发布344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涉及省财政厅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依据、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形式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省财政厅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均做到了主动公开,并在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上有较大提高,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了《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厅外网门户网站作为财政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编制《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厅领导审核批准后,每年3月31日前按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2017年,省财政厅先后对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税收政策、费(金)优惠政策、新闻发布、“放管服”改革以及云南省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等栏目进行了更新,切实做到“五公开”。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策解读工作的部署,根据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在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各部门切实承担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2017年,省财政厅共对12份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涉及社保基金、农业担保、会计管理、税政政策、融资担保等方面,通过撰稿解读、问题解答、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作了解读。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综合运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一是做好稳增长政策解读。省政府出台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后,省财政厅迅速行动,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经济稳增长和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力以赴确保稳增长开好局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进行解读。厅领导积极接受新华网专访,对财政涉及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作了全方位解读。二是做好境外旅客退税政策解读。为深入推进我省税制体制改革,在省内试点口岸启动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同步召开云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新闻发布会,厅领导对退税政策、退税流程等方面作了细致解读,并通过新华网、云南网、中国新闻网、凤凰财经等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召开PPP项目推介会。今年2月,省财政厅在昆明举办“2017年云南省PPP项目推介会”,是云南省规模最大的一次PPP项目推介会,得到国务院认可并在官方网站刊登新华社文章,介绍此次推介会项目数、总投资、行业领域。11月,省财政厅在上海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专场推介会上作主旨推介,从潜力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项目优势等四个方面介绍了云南推广运用PPP的优势,共推介项目81个,有效吸引优质资源推动地方转型发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含以信函邮寄形式申请),云南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后台咨询来件165件,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69个。
(二)申请处理情况
省财政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根据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分类办理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对涉及财政职能的,符合公开规定的事项及时公开;按规定不应公开的,或不属于财政职能的,第一时间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范围、积极改革创新、强化督查督办,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主动公开全面真实准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合规,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有效维护了财政部门形象,切实提升了财政部门的公信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公开的信息量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有的重点工作公开内容细化程序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办法,采取新举措,下大力气抓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着力将政务公开打造成财政部门服务和联系社会公众的桥梁及纽带。一是拓宽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二是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方式。三是强化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