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云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文化厅政府门户网站(www.why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文化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313室,邮编:650031,电话:0871—63636922)。
一、概况
2017年,省文化厅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内容,以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社会关切回应等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坚持将加强组织领导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副厅长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厅党组会议共四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分管厅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相关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分工方案,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制定了《云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7年工作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建立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到责任处室和单位。重点在深化政务公开七个方面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政务公开促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在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助力政府自身建设、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省文化厅政府门户网站在2017年文化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全国第四名(政务公开全国第一),并获文化部政府网站年度最佳奖、政务公开领先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省文化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信息渠道,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包括机构职能、部门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公开文件、计划规划、人事信息、综合执法、统计数据、财务公开、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文化扶贫、文化活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新闻发布等方面,按要求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具体公开信息范围详见《云南省文化厅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省文化厅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并通过新闻通报会、宣传展板、公共阅览室、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开查阅点等方式公开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和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云府办〔2017〕18号)要求,组织推进厅各直属单位网站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2.新闻发布会。积极参与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各类涉及文化政策解读、文化惠民措施及成效的新闻发布会,针对我厅重要文化活动和工作,以新闻通报会的形式向社会进行通报,2017年省文化厅共举办“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花鸟画作品展”、“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节目展演”、“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等新闻发布(通报)会共5次。
(三)行政权力公开及政务服务
我厅按要求完成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开及动态更新,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在厅政府网站公开,配合完成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建设及迁移工作,现我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均全部准确按时入库并实现在线办理。2017年我厅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4件,按时办结214件,受理便民服务事项206件,办结率均为100%;参加满意度测评200人次,满意率为100%。
(四)财政资金及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公开
一是按要求公开了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 “三公”经费预决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估等财政资金信息。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我厅所有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均在厅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网站公布。三是公布我厅文化发展规划、文化政策法规、重大文化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文化发展统计数据、行业扶贫、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四是公布了有关干部选拔任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信息。五是切实做好厅长信箱、网上信访、在线解答、在线调查等互动交流平台管理和回应工作,向社会公众分别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功能的政民互动服务,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诉求,积极引导舆论。六是组织厅属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组织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开展试点,编制事业单位办事指南及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七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点,及时公布我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双创”、促进文化消费、推进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及时公布重点文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文化精准扶贫项目、定点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情况。八是按照年初规划及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细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五)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我厅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2017年分别制订了《云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7年工作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厅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试行)》《云南省文化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细则》《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大文化活动网上宣传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公文公开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文化厅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等一批工作制度及规范,对各州市文化部门、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加强日常工作中的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并明确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具体要求、职责、任务、内容和时限,重点针对文化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放管服”、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文化市场消费、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方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有效保障并促进了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到公文起草、行政审批、会议办理、会议纪要起草等日常业务工作,实现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对我厅组织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化活动、文化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开展发布,并同步协调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政策及时做好新闻通报发布及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对重要信息和活动进行持续跟踪宣传,针对社会回应定期扩展解读内容,并对各项公开信息进行定期审核。
(六)指导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制订印发了《云南省文化厅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云南省文化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云南省文化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等制度,对各州市文化部门、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考核内容。三是按照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厅就全省公共文化场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各州市开展公共文化场所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内容保障由厅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定期进行更新。四是结合实际对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具体公开内容、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组织各责任单位及时公布我省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项目及专项资金、文化市场执法和行政处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居民文化消费、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精准扶贫、文化惠民演出、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方面的信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咨询、网吧申办咨询、艺术职称评定考级、文艺演出审批事项等社会热点关切事项,及时在省文化厅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公开信息。五是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目前我省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省文化厅各直属单位、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科研机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均建立有固定的信息公开平台和发布渠道。
(七)公开的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职责。2017年公开机构职能信息5项。
2.政策法规及解读。包括文化厅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2017年公开政策法规信息35篇,占公开信息的2.23%。
3.人事信息。包括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2017年公开人事信息48篇,占公开信息的3.06%。
4.公告、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其中公告公63篇,占公开信息的4.01%,统计信息16篇,占公开信息的1.01%,财政预决算35篇,占公开信息的2.23%。
5.文化业务和文化行业标准。其中文化业务包括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行政许可项目公示、重大文化活动、重大文化项目及重大文化建设设施工程。2017年公开文化业务和文化行业相关信息106篇,占公开信息的6.75%。
(八)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建立了政策解读专栏,针对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解读内容及时编制上网公布,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落实“三同步”要求,2017年我厅组织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化活动、文化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公开信息,并协调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跟踪报道解读,2017年共发布或转载政策法规45件,政策解读38件,解读率为84.4%。
(九)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文化厅门户网站建立了厅长信箱、网上信访、网上访谈、意见征询等栏目,分别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咨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批管理、艺术职称评定考级、文艺演出审批等事项,及时在省文化厅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公开信息和政策解读信息,并及时收集了解各方关切,对人民群众来信、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工作。2017年厅主要领导出席或参加我省有关重大文化活动新闻通报会4次、撰写和发表解读文章5篇、率队参加“金色热线”网上访谈等活动。结合相关政策的出台、重大文化活动的开展,采用新闻通报会、网站专题专栏、政策解读等形式开展宣传,回应社会热点关切,积极引导舆论。按照文化市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扫黄打非、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开展了我省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维修审批信息、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活动等信息的公开;按照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及时公布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文化产业扶持政策、重点项目、资金申报等信息。同时,我厅及时公布各项对外文化交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财政资金安排、艺术创作、文艺展演、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云南省文化厅未发生信息舆情事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厅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厅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责任部门,依托厅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子邮箱、传真、电话等为主要载体,统一受理和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2017年,我厅共受理并按时限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主要内容是2017年11月23日收到申请公开我省关于艺术表演发展有关政策文件,我厅按申请要求收集整理了9份相关政策文件,按时限要求通过邮寄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省文化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的事项。
五、其他有关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以清单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根据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厅按时限要求完成本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清理、统计和审核确认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我厅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在厅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放管服”各项改革信息。一是按照全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府部门与所办企业要彻底脱钩的工作要求,全面公开我厅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等各项改革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二是按要求编制并公布我厅共306项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和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是按照省精简和规范行政职权有关事项的工作要求,我厅2017年下放行政职权20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9项)均在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中公开发布;四是公开我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五是统一编制并公布了《云南省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规范性文书手册》(包括19种通用文书、14项办事指南及业务指导、规范性文书近百种)和《云南省文化厅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2.及时公开各项政策文件。我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厅政府网站设立了本厅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公开各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开设专栏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信息。
3.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我厅紧密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查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好审批权下放后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汇总并统一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通过厅政府网站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围绕我省 “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扫黄打非治违”、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做好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在省文化厅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云南”网站及时公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严重违法等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信息。
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我厅政府网站建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专栏,各类行政审批和处罚事项均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动态更新。2017,省文化厅发布行政许可审批结果306件,行政处罚结果2件。同时在网站公开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处罚目录、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执法信息。
5.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厅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在厅政府网站公开,积极配合开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建设及迁移工作,现我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均全部准确按时入库并实现在线办理。我厅认真做好厅政府网站与全省审批平台的互连互通,全面实现办理事项的统一。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在我厅实体政务大厅通过服务窗口、展板、宣传册、信息查询屏、网络终端等多种形式,公开提供审批事项、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部门、联系方法及投诉举报监督方式,努力方便办事企业和人民群众。
(二)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我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公开内容、形式、载体、时限要求和发布主体等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开设了重点领域公开专栏,集中公布我厅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共资源交易、发展规划、文化政策法规、重大文化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文化统计数据、行业扶贫、干部任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重点领域信息。同时,我厅按要求建设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组织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美术馆、省非遗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公布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并动态更新。我厅印发了《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组织动员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单位开展办事公开,在全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2.严格落实“五公开”各项要求。我厅制定了《云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将“五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工作业务和办文办会程序,建立了内部网上办公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协同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机关和各部门的日常公文处理和会议工作业务,在公文起草和会议办理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公开的审核与发布,目前已实现公文印发后当天上网公开,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信息24小时内上网发布,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参照国家和我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厅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内并编制发布了省文化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3.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厅积极配合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重点帮助并支持我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
4.会议及公共事项公开。我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文化厅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试行)》,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需要广大公众知晓的事项,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并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要求在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并随同会议方案一同报批。我厅紧密结合公共文化服务,在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第十届民间歌舞乐展演等重大文化演出活动过程中,同步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网络直播,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7年省文化厅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对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厅组织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共7批约8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互动渠道不够畅通、政务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渠道,规范完善公开信息的收集更新、审查、发布,建立公开资料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是继续推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开展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扩大信息总量,提高公开水平,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深度和广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和平台的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能力,实现部门信息的共享,努力使信息公开取得更大的实效。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公开责任,提高公开质量。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文化厅
2018年2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