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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12-24 10: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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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要求,对照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南省质监局门户网站"(http://www.ynq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613室,邮编:650041;电话:0871-63215513,传真:0871一63215515。

一、概述

2017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内容和要求,围绕质监工作职能,在完善制度、拓展渠道、提升实效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一)围绕质监职能,突出公开重点

我局认真按照《分工方案》《工作要点》所列的工作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信息公开。

1.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我局深入开展化解钢铁产能,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通过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积极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和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化解钢铁产能,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共对17家钢铁产品获证企业进行了生产条件现场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省共排查出“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54户,中频炉289台,并已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全部进行拆除。相关州、市质监局还对辖区内排查出来具有中(工)频炉的232户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实施有效监管。我省坚决打击全面取缔“地条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我局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和质量状况等重要信息,紧紧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工作。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化肥、热轧带肋钢筋(钢坯)。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通用硅酸盐水泥、商用燃气灶、银饰品、建筑玻璃、橡胶止水带、天然橡胶和汽车制动毂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了卫生纸、木质家具、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中密度纤维板、复混肥料、铅酸蓄电池、铝合金建筑型材等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的21类产品质量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按照质检总局要求,推动我省推进性地方标准全文公开。我局积极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从2017年10月起,实现了云南地方标准(不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全部免费在线公开,并对涉及我省相关领域的部分国家标准全文进行了公开。三是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总局“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现状,把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等相结合,开展了10类消费品、农资、建材产品、汽车及汽车配件、成品油和车用汽柴油5个“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并将省级查处9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网站公开。四是创新开展品牌价值评估。按照质检总局部署,鼓励和引导有关区域和我省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企业及经营单位积极参与价值测算工作。2017年共有龙陵黄龙玉、凤庆滇红茶、梁河回龙茶、大姚核桃、勐海普洱茶、普洱咖啡、文山三七、宣威火腿等20个区域和一心堂等12家企业(产品)参与了测评工作。2017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告了上年度我省区域品牌价值测评结果。

(二)围绕制度建设,夯实公开基础。

1.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我局强力推进质量通报、案件公开和收费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2017年共公开651条政务信息。二是下发了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同时按照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起草《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公开基本指导目录(2017)》。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一是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年内2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琪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网站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云南质监网”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部门的能力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务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制定下发了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办法》,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做好保密审查。

(三)围绕平台建设,扩大公开影响。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一是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2017年共完成2次季度监测1次年度抽查。二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要求,对系统内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网页进行关闭,切实提高质监部门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2017年严格按照程序关闭下属事业单位的网页8个。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制定下发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声回应关切。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发〔2017〕76号),11月28日,我局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在海埂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惠企利民举措等进行详细解读。三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我局主办的4件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1条,近三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达14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信息、统计数据信息、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质量监督与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法规142条,政府文件115条,公示公告55条,财政公开27条,质量通报21条,执法打假18条,其他各类质监业务信息27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下设局情简介、机构职能、公示公告、质量通报、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22个子栏目,公众可通过点击任意子栏目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另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下的“依申请公开”专栏,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自2015年9月网站改版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网站访问量已达27572644人次。二是其他形式公开。加强与《云南日报》和《中国质量报》等媒体沟通联系,丰富我局信息公开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一是在省局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按上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对省政府、省直部门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同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2017年共发布政策解读4篇,增强了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比较强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上线接受采访等形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质监权威声音。今年省局领导围绕《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对《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惠企利民举措等进行详细解读。另外,在我局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42期,均为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强省办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与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制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应对管理工作制度》, 在相关媒体提出采访要求后,以“媒体采访审批表”迅速流转处理,由办公室、省局领导层层把关后提交给相关业务处室,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信息中心指定专人每天浏览省内外传统及新媒体搜索有关云南质监政务舆情,同时借助云南网、中国质量新闻网等舆情专业平台,搜集、编辑有关舆情,第一时间整理上报领导阅处。

2017年,我省没有发生涉及质监部门的政务舆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2年至2017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为102件,其中,2017年受理44件。主要的受理方式为网络及信函,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QS证生产范围及产品执行标准。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44件政府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其中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申请业务有11件,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的有33件。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后,我局严格依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进行办理,办结率达到100%。受理的11件有效申请均已答复,其中:通过网络及邮箱回复6件,网络及信件回复3件,信件回复2件。未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也一一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件数。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近三年来,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1.2015年,张xx不服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申请公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的计时、计量装置检测证书、文件等资料的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案,国家质检总局复议结果为:撤销我局作出的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责令我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答复。

2.2015年,张xx不服我局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作出的《关于对张浩然同志网上申请的答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国家质检总局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作出的《关于对张浩然同志网上申请的答复》。

3.2016年,杨xx不服我局对其申请公开“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提起行政复议”一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政诉讼案,该诉讼案一审判决驳回杨志龙的诉讼请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载体不够丰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身兼数职,理论和业务水平有所欠缺,特别是在如何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等方面缺少有力抓手和有效办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我局将在下一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在拓展公开渠道上做文章。继续发挥省质监局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同时加强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力度,以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二是在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上下功夫。 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和广度,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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