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年7月23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经财政部审核批复的我省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省和省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规范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收支任务,全省地方财政决算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4.3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5.7%。收入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406万元,主要是省级在决算整理期收到中央划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40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5048.4亿元,收入总计7042.7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5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6.3%。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825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748.4亿元,支出总计682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9.3亿元。年终结余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7.6亿元,原因是结算环节上级对下补助增加所致。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3.4%。收入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409万元,主要是省级在决算整理期收到中央划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40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4730.7亿元,收入总计5083.2亿元。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1.8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0.8%。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25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等3897.2亿元,支出总计499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4.2亿元,原因是2018年底部分中央增加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及具有专项支出用途的涉矿收入、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增长较大需结转下年支出等。年终结余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6585万元,原因是决算期间中央新增下达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6585万元。
“三公”经费、预备费及政府债务发行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39655万元,下降7.2%。其中:公务接待费6359万元,下降2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348万元,下降2.8%;因公出国(境)经费5948万元,增长4.3%。“三公”经费两降一升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公务接待更加规范;二是各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支出成本下降;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省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合作交流,加大“走出去”的工作力度。
2. 安排预备费15亿元,动用14.3亿元,主要用于地震、泥石流、洪涝、堰塞湖等救灾抗灾支出,余额0.7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国务院核定2018年我省政府债务限额8204.1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7139.8亿元,其中,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854.5亿元。2018年,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567.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63.8亿元,置换债券903.4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五网”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储备等公益性重大项目;置换债券用于置换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及到期债券。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7.3亿元,为预算的221.6%,增长75.9%。收入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等808.8亿元,收入总计2096.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7.6亿元,为预算的253.5%,增长106.3%。加上转移性支出等571.4亿元,支出总计1839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257.1亿元,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减少15.5亿元,原因是结算环节部分地区加大调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所致。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8亿元,为预算的137.8%,增长26.9%。收入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等730.3亿元,收入总计846.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5亿元,为预算的91.9%,增长56.6%。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支出等686.5亿元,支出总计77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76.1亿元,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22.9亿元,原因是结算环节各州(市)上解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云南水利建设基金和铁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
全省及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的原因是:中央新增专项债券和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等,相应增加支出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6亿元,为预算的192.1%,增长58.8%。收入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等4.9亿元,收入总计56.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5亿元,为预算的399.3%,增长10.4%。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转移性支出17.3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7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4亿元,为预算的301.9%,增长198.7%。收入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转移性收入等3.4亿元,收入总计46.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亿元,为预算的750.9%,下降3.4%。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转移性支出20.9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结转下年支出0.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06亿元,为预算的111.2%,下降7.5%。收入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2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7.9亿元,为预算的102.3%,下降13.1%。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6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38.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76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03.8亿元。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2亿元(含调剂金收入),为预算的134.9%,增长29.3%。收入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2.1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1.8亿元(含调剂金支出),为预算的119.4%,增长28.7%。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0.1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核对调增变动。收支相抵,本年结余80.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54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23.4亿元。
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服务保障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精准施策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筹措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9亿元,超额完成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的要求。在全国率先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实质性整合。新增资金、项目和政策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整治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转结余过大等问题取得新的成效。二是综合施策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州(市)本级、县(市、区)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堵后门,搭建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抓好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整改工作。开好前门,争取中央新增债务限额682亿元,增长31%。完成1567.2亿元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建立财金联动和运行动态分析机制,出台加强财政金融合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基金管理、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统筹施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安排资金160.6亿元,实施滇池、洱海、抚仙湖等9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完成14.7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森林云南建设,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出台实施云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和赤水河流域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一是出台实施稳增长政策措施。筹措安排资金19.1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项目等。争取中央车购税和预算内基建投资477.6亿元,重点建设“四个一百”项目和工业转型升级“三个一百”项目。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降成本75条”措施。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统一工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行业减免增值税政策。停征免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率。三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筹措安排资金61.1亿元,支持压减粗钢产能、淘汰炼铁落后产能和安置职工,实施棚户区改造,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四是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双十条”措施,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增安排1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到2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2.4万余笔,达315.5亿元。构建“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新增涉农和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13亿元。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亿元。筹措安排资金17.9亿元,完善担保体系和降低担保费率奖补政策,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592.3亿元。五是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筹措安排资金9.75亿元,积极支持稳外贸、稳出口和“走出去”战略,支持发展加工贸易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落实“电子商务销售奖励”和口岸提效降费政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场所建设。
(三)助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推进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筹措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7.5亿元,支持培育八大重点产业、20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1000个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工业园区建设等。支持打好“绿色能源牌”,推进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将新能源汽车产业首次纳入省级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打好“绿色食品牌”,出台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通过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培育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支持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筹措安排资金4.7亿元,推动中药饮片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医养平台建设等。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线运行,推进智慧旅游建设。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筹措安排资金95.1亿元,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300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推进边境县30个村级“四位一体”建设和90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工作,新增7个县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三是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筹措安排省级资金16.1亿元,强化科技研发对重点产业和“三张牌”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实施生物医药、新材料、生物种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导和激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和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财政科研经费政策制度,切实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支持“云岭英才计划”和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探索建立财政统筹支持人才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安排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省级补助资金20亿元和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亿元。筹措安排资金182.2亿元,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加快全省铁路网建设,推动增加国际和地区航线。筹措安排资金94.6亿元,支持滇中引水等水利工程全面推进,加快实施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注资省水投公司20亿元,落实省级水利建设筹资政策。筹措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省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建设项目等。二是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安排资金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安排资金22.5亿元,对15个特色小镇建设实施奖励。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省优先安排教育支出1077.4亿元,比上年增长7.9%。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176亿元,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膳食改善计划,支持88个贫困县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全省中小学完成C级校舍加固改造。筹措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一村一幼”工程和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筹措安排资金63.4亿元,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达到1.3万元/年。筹措安排资金9.3亿元,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确保省级和州(市)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达到1.2万元/年。落实好各项财政资助政策。保障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和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培计划”实施。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政策,加大对乡村优秀教师奖励力度。二是促进创业就业。筹措安排创业就业资金12.9亿元,全年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0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万人,全省“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清零。三是织密社会保障网。做好养老金提标配套资金筹措工作。筹措安排资金184.9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筹措安排资金107亿元,支持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做好低保和扶贫政策的衔接,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筹措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筹措安排资金32亿元,做好优抚安置和退役军人经费保障。四是推动“健康云南”建设。筹措安排资金93.9亿元,落实好健康扶贫政策,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40所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提高到55元。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筹措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1.4亿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六是保障平安云南建设。七是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相关任务,推进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八是切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筹措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做好白格堰塞湖抢险救灾以及麻栗坡县特大山洪泥石流、通海、墨江地震等应急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制定出台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绩效管理等系列制度,强化预算调剂、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财政管理工作。完善专项资金设立审批手续,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通过“四本预算”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二是省对下财政体制更加注重激励。在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全面实施增收留用、以奖代补的奖补办法。全年兑现各地留用奖补资金49亿元,激发各地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出台省与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政策。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贯彻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抓好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宣传解读。支持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四是做好相关领域改革保障工作。支持司法体制财物统管改革。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经费划转和保障工作。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七)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一是提升财政收支质量。制定“一州一策”、“一县一策”工作方案,全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1.4%,比2017年提高6个百分点。129个县级非税收入占比全部下降到50%以下。我省预算支出进度在财政部考核中排在前列。二是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托底线、促脱贫、奖绩效的思路,省对下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重点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4项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104亿元,兜住全省“三保”底线。三是健全资金筹措机制。我省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51个,投资额11197.6亿元,列入国家级示范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居全国前列。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企业的优势。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一个意见+N个办法+1套规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制度框架,全面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稳步开展绩效跟踪管理。对39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压减预算5.3亿元,并将五项专项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参阅。完成51个省级重大项目细化再评审,审减资金1.2亿元。
(八)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便民行动,推进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积极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二是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公示”的“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建成上线,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和建议办理机制。共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66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深入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建设。协助财政部联系服务好在滇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与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对照《预算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计提出建议,我们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预算约束还有待加强。预算科目和项目编制细化不够,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个别收支科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预算管理还有待规范。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不够。部分预算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防范重大风险有待强化。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部分专项债券执行进度较慢。四是财政保障能力有待增强。各级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特征明显。部分县(市、区)脱离实际财力水平制定支出政策,县级“三保”形势严峻。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进取,努力提升全省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扎实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实现收支平稳运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力争达到10%以上。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依法依规办理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督促各地确保“三保”支出不出任何问题。二是细化预算决算编制水平。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编审工作,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管理。加快预算标准定额体系建设。进一步编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覆盖重点领域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探索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纳入全省综合考评。四是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开好“前门”和堵住“后门”,用好用活国家的债务政策空间。加大债务风险化解力度,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五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抓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制,加大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加强与审计、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加快落地,收支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1—6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9.3亿元,增长4.1%,为预算的50.6%。其中:税收收入735.2亿元,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0.7亿元,增长21.1%,为预算的60.4%,财政收支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同时,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显现,1—5月,全省共为企业和个人新增减税141亿元,减少社会保险费15.44亿元。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25亿元,增长35.6%,截至6月底,已累计发行557.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落地。以财政的“减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后劲。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下安排财力向财政困难地区和受减税降费影响较大地区倾斜。三是提高预算执行能力。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力争9月底前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完毕。四是推进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省与各地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加快省以下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科技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五是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从预算决算编制环节开始,认真分析查找隐患,从源头上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