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省纤检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经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