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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专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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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日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

2015年,我们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取得了新成效,展现了新作为

—、突出服务大局

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跨越”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等七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落实依法治省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针对经济增速放缓给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带来的新问题,依法审慎审理涉企案件,综合考量经济政策、产业前景、生产经营现状等因素,努力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和最优化。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领域纠纷增多的实际,省高院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专题调研,形成14份专题调研报告,向有关企业、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2条。与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发布《2014年度云南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暨十大典型行政案例》,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着力执法办案

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首次突破40万件,达434022件,比2014年增加91654件,上升26.77%;审、执结373973件,比2014年增加55960件,上升17.6%。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8634件,结案8139件。

坚持把提高审判质量摆在首位。采取审判质效分析和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及再审案件分析、通报典型案例、交流审判经验、组织庭审评查、随机抽查上网裁判文书等方式,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出台审判指导意见5个,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制度,尊重、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依法履职。出台审判管理制度4个,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法院全年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54%、案件调撤率为55.8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98%,保持了办案的平稳性和质效的稳步提升。

坚持突出案件重点。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暴力恐怖犯罪案件5件,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7001件,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6056件。着力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案件6569件。着力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85件,判处1019人。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62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88018件。着力维护金融秩序,审结借款、民间借贷案件33610件。着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41件。着力保护美丽云南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277件。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许可、强制、处罚等行政案件3520件。

坚持民生优先。审结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234 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8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74494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5840件,执结标的9099万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发布我省十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强化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坚持司法惠民

开展立案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多措并举化解“诉讼难”问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深化,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创新司法惠民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子触摸屏等信息技术平台提供信息查询、信息推送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司法服务的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达71.25%、案结事了率达75.79%;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共缓减免诉讼费2216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诉讼权益;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1964件案件的2902名特殊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782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一性两化”执行工作基本思路,大力破解“执行难”。深化拓展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23家驻滇商业银行、3家省级行政机关建立网络查控合作机制,与7个部门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全年网络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7790件次,查扣金额13.08亿元;布控查找到897名恶意躲避的被执行人;16427名个人和3083家法人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判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26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836人。

四、深化司法改革

在昆明、普洱2个中级法院和西山、寻甸、思茅、景谷4个基层法院正式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等4项改革试点。完成6个试点法院首批法官遴选工作,199名法官进入法官员额。在全省23个人民法庭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探索构建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涉诉信访改革,规范“诉访分离”,全省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8%,涉诉信访秩序继续好转。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提高案件参审率,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65924人次,人均参审8件。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司法、工商、交警、专利、保险、商会等部门和组织共同建立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五、推进司法公开

以“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为平台,全面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共有953685人次上网浏览,其中33489件案件当事人上网查询个案审理和执行进展节点信息412707次。以短信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全年发送案件短信131051条,变当事人设法打听案件进展情况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公开裁判文书121613份,用户访问浏览量75098人次。其中省高院公开裁判文书5619份。全省各级法院政务网发布审判工作信息、案件审理信息等30007条,用户访问浏览量达2004万人次。

六、狠抓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大力整治“六难三案四顽症”,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高院机关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内容、强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严格各项管理。组织开展学习杨善洲、高德荣、邹碧华等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玉龙县法院、楚雄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邓兴、杜跃林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余华芬被评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111个集体、22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在全省法院继续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省高院组织开展各类培训93项,5110名干警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和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培训。深化法院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特色文化建设,初步形成有特点、显个性的云南法院文化特色,省直机关工委在省高院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和机关文化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善洲林场建立“全省法院廉洁司法教育基地”,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关于离任工作人员廉政提醒实施办法》等6个廉政建设制度,对5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大力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着力增强法庭工作活力,提高法庭干警素质和能力。

七、自觉接受监督

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专项视察。省人大常委会对省高院办理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视察评议,评议满意率100%。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组到省高院和部分中、基层法院视察,给予高度评价。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活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54人次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再审抗诉案件100件,维持25件,改判33件,发回重审4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38件。

法院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去年以来案件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确保办案质效和平稳性面临巨大压力;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保障还不够到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干警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大力加强。

2016年,我们将顺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在“十三五”开局起步中开拓奋进,再展作为

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把握“十三五”时期新要求,在服务大局上更加主动

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全省发展的新坐标、新定位、新使命,充分认识云南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深刻变化,找准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打实落脚点,切实把已出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为全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全力打造“五个司法”的实施意见》。

二、 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提高案件质效上更加聚力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审判管理,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对案件实时动态监控,努力实现均衡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的稳步提升,保持办案的平稳性。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 遵循司法自身规律,在司法体制改革上更加有效

继续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省高院业务庭司法责任制试点。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涉诉信访改革,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推行视频接访和网上申诉。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

四、 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更务实

全面建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的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完善人民法庭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加快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建设,完善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功能。

五、 紧扣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信息化建设上更加有力

围绕“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目标,以“天平工程”建设为抓手,夯实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信息化应用系统,加快数据集中管理,深化网上办公办案,努力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智能法院。

六、 筑牢管党治党根基,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更加严实

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带好队伍,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培养锻造一批审判业务骨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最坚决的行动和措施惩治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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