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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政发〔2016〕8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结合国内外旅游消费需求发展趋势和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省旅游经济快速增长,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竞争能力显著提高,综合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2015年,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达32914.03万人次,年均增长率达18.3%;旅游总收入3281.7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6.7%;旅游业增加值907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4.7%;旅游从业人员94万人,带动间接就业449万人。我省拥有国家旅游度假区3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国家级旅游景区232个,国家级、省级旅游城镇38个,省级旅游特色村350个,新建成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等一批高端接待服务设施,形成了石林、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腾冲、香格里拉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为“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全省旅游产业也存在发展观念转变不足、统筹力度偏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转型升级进展缓慢、综合效益不高,体制机制创新不足、智慧旅游发展薄弱等突出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加快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黄金期。全球旅游进入休闲度假新时代,国内旅游需求日益旺盛,为我省旅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提出的新要求,为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随着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旅游业和有关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等,国家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在我省交汇叠加,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战略机遇;全省正在全面推进“五网”建设和8个重点产业发展,全力补齐“短板”,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优势将更加突等严峻形势和挑战。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发展“三个定位”和产业“两型三化”发展要求,按照“优存量、强增量、调结构、补短板、重品质、提效益”的工作思路,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为方向,以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全域旅游、品牌引领、集聚融合、项目带动、绿色发展战略和重点建设工程,着力提升传统旅游产品、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强县富民、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扩大旅游对外开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整治城乡环境,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做精做优旅游产业,全面构建旅游综合实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功能强、产业贡献强和安全有保障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实现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发展原则。着力打造多样化、高端化、国际化的旅游产品,加快培育旅游新业态,彰显地方特色文化,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增强云南旅游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

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协调原则。面向旅游消费需求,以'‘旅游+”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为重点,以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加快旅游开发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品牌引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旅游对外开放,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国际化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原则。实施“科技兴旅、人才强旅”战略,加大旅游信息化发展和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正确处理好旅游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旅游辐射中心,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到2020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总人数突破6亿人次,年均增长13%以上;旅游总收入突破8500亿元,年均增长21%以上;旅游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10%以上,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人数960万人以上,累计带动8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发展战略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开发建设,促进旅游要素合理流动和区域集聚发展。积极推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加大旅游大数据平台、智慧旅游建设力度,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旅游新产品开发和新业态发展,不断提升全省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

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充分发挥和释放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功能,推进“旅游+”融合,打造旅游集群区和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构建高端旅游产品体系,不断拓展旅游新空间、培育新动能和壮大新供给,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世界遗产旅游地、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公园、旅游城镇、精品景区、旅游型城市综合体、旅游基础设施、旅游要素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云南旅游知名度、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

实施品牌引领战略。着力打造品牌旅游区、精品景区、旅游名城名镇、旅游节庆会展和旅游演艺品牌,推进沿边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发展,加强国际区域旅游合作与交流,加快与国际旅游服务标准接轨,全面提升云南旅游国际化水平。

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更加重视资源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倡导低碳旅游和文明旅游,构建文明和谐旅游发展环境,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布局

(一)着力建设滇中国际旅游城市圈

加快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旅游城市和玉溪、曲靖、楚雄等次中心旅游城市和一批旅游城镇建设,加快推进滇中旅游集群区和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提升旅游接待服务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着力把滇中国际旅游城市圈建成云南旅游的中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辐射中心。

(二)重点建设4大旅游经济带

重点建设沿边跨境旅游经济带。积极推进沿边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国际区域旅游合作,全面提升旅游国际化发展水平,为扩大沿边开放和“兴边富民”作出积极贡献。

重点建设金沙江沿江旅游经济带。依托沿江资源、环境、区位等优势,加快沿江交通基础设施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沿江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将金沙江沿江地区打造成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兴旅游经济带,带动乌蒙山区、滇西边境片区、迪庆藏区群众脱贫致富。

重点建设澜沧江沿江旅游经济带。积极推进沿江交通基础设施、流域区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沿江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将澜沧江沿江地区打造成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兴旅游经济带,带动澜沧江流域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重点建设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以滇中国际旅游城市圈为依托,进一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新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将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打造成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高地。

(三)优化发展5大旅游片区

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文化旅游区。巩固提升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地、大理苍洱旅游区、迪庆普达措国家公园等,重点建设“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旅游集群区,加快推进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建设发展,将滇西北打造成国内外著名的生态文化旅游区。

滇西南澜沧江一湄公河国际旅游区。巩固提升西双版纳国家旅游度假区,加快中国磨憨一老挝磨丁跨境旅游合作区、勐腊(磨憨)边境旅游试验区、普洱国家公园等建设发展,推进国际区域旅游合作,将滇西南打造成连接大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区域性国际旅游区。

滇西跨境国际旅游区。加快建设中国瑞丽一缅甸木姐、中国腾冲一缅甸密支那等跨境旅游合作区和德宏瑞丽、保山腾冲等边境旅游试验区,加强孟中印缅国际旅游走廊合作,将滇西打造成面向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旅游区。

滇东南岩溶风光跨境旅游区。加快建设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中国河口一越南老街、中国麻栗坡一越南河江等跨境旅游合作区和红河河口、文山麻栗坡等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将滇东南打造成连接越南和面向中南半岛国家的区域性国际旅游区。

滇东北高峡平湖旅游区。积极开发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等电站旅游、水上旅游、高峡平湖旅游产品,加强与四川、重庆等区域旅游合作,将滇东北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金沙江旅游带和连接川渝的旅游集散地。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品牌引领,推进旅游集聚发展

打造5大世界遗产品牌旅游地。充分发挥世界遗产地的国际品牌优势,着力打造丽江古城、石林、三江并流、元阳哈尼梯田和澄江古生物化石群等5大世界遗产旅游地,建成国内一流、世界著名的国际品牌旅游地,提升云南旅游的国际知名度和吸引力。

建设一批旅游度假区。完善提升昆明滇池、阳宗海、西双版纳等10个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推动20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重点培育20个以上温泉康养度假区,形成旅游产品多样化、休闲度假品质高、游客接待容量大、旅游服务质量好,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旅游产业集群区,带动传统旅游产品向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度假转变。

发展一批生态旅游区。加快建设和提升完善迪庆普达措、普洱、怒江大峡谷等15个国家公园,重点建设40个旅游森林公园和45个旅游湿地公园,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旅游精品集聚区。

提升一批精品旅游景区。以打造精品旅游景区为目标,加快改造提升50个传统旅游景区,新建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力争形成100个以上的5A级、4A级精品旅游景区,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核心竞争力。

(二)推动“旅游+”,打造新产品新业态

着力构建新型旅游城镇体系。推进旅游开发与城镇建设融合,加快建设20个旅游型城市综合体,推进25个城市创建云南特色旅游城市和现代休闲目的地,60个旅游重点县创建云南旅游强县,60个旅游小镇创建云南旅游名镇,提升全省旅游城镇的集聚力和吸引力。

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名牌新产品。推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重点建设10个以上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主题文化游乐园和红色文化旅游区,打造20条以上民族文化休闲街区,着力培育10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节庆品牌、20个云南特色节庆活动和10—15个旅游演艺品牌,形成旅游与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旅游新产品。推进旅游与高原特色农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10个以上休闲农业区,建设5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进一步拓展农业休闲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附加值。

积极推进工业旅游新业态发展。推进旅游与现代工业深度融合,重点建设培育一批以烟草、生物、钢铁、电力、医药、花卉、民族商品、珠宝玉石、食品等为特色的旅游产业园区和10个工业旅游示范点,建设发展一批旅游商品加工业、旅游装备加工业和制造业,开发特色工业旅游产品,促进工业旅游新业态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积极推进旅游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建设100个类型多样的养老养生旅游项目,发展一批养老养生旅游产品;加快发展300个左右自驾游露营地产品,打造“自驾友好型旅游目的地省暠加快建设20个医疗健康旅游项目,着力打造以治疗、康复、保健休闲度假为重点的医疗健康旅游产品;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体育旅游基地,打造50个左右国内知名体育旅游品牌;建设打造20个通用航空旅游产业基地,开发航空体验、翼装飞行、滑翔伞、热气球、直升机等航空旅游特色项目;大力发展高铁旅游业、养生养老休闲业、医疗健康服务业、体育旅游业、会展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和旅游咨询业等旅游新业态,着力打造旅游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积极推进旅游与生态建设融合。建立健全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旅游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已建3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10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10个旅游循环经济试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旅游扶贫,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加大精准旅游扶贫力度。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分期分批建设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重点扶持1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通过旅游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对口帮扶贫困村行动,加大旅游扶贫重点村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贫困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激发乡村旅游发展内生动力。

重点建设一批旅游特色村。把旅游发展与培育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等紧密结合,以“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特色旅游”为目标,提升改造350个旅游特色村,新建300个民族旅游特色村寨,250个旅游古村落,力争“十三五”末,全省形成1000个左右的“乡村环境美、文化特色浓、市场前景好、扶贫带动大、乡风文明美”的宜居宜业宜游旅游特色村,提升乡村居民生活品质。

提升乡村旅游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途径和新方式,加快开发建设200个“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层次较高”的精品旅游农业庄园;扶持培育6000个具有特色的乡村精品客栈,着力培育10000个农家乐,促进全省乡村旅游大发展。

(四)调优产业结构,提升旅游发展质量

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打造无缝对接、便捷舒适、服务优质的旅游交通体系为重点,积极推进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航空机场、高铁和城际铁路、水运码头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连接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特色村的旅游专线公路,打通旅游环线断头路,全面提升旅游通达能力和条件,营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城市旅游环境。

壮大旅游产业要素体系。按照“生态、绿色、健康、舒适、文明”的要求,着力构建高中低档相结合的旅游餐饮体系和结构合理的旅游住宿体系;大力推进旅游商品开发,着力构建集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和物流于一体的旅游购物体系;以补齐娱乐旅游“短板”为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主题娱乐旅游区,更好地满足人们娱乐旅游消费需求。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100个游客服务中心、200个游客休息站点和2000座以上旅游厕所,加快建设500个旅游停车场,在全省交通主干线和主要旅游道路新建和提升一批旅游标识标牌。

优化旅游产品结构。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旅游需求新变化和新特点,巩固提升生态观光游览、民族风情体验等传统旅游产品,着力打造康体健身、红色文化、边境跨境、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自驾车游等大众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发展商务会展、养生养老、医疗保健、科考探险、研学旅行、户外运动、航空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力争“十三五”末,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比重达50%—55%。

扩大旅游客源市场。以扩大旅游市场规模、优化旅游市场结构为目标,创新旅游营销理念和方式,巩固发展传统客源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客源市场,培育发掘潜在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规范发展出境旅游,进一步提高海外入境游客、省外赴滇游客比重。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旅游产业活力

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的精简、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对国家公园、旅游度假区、跨境旅游试点区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营销”的权责对等、高效运转的集中管理模式。积极鼓励旅游规划策划、旅游市场咨询研究等中介组织发展,进一步提升旅游规划质量和水平。

推动建设沿边跨境旅游合作区。重点建设中国磨憨一老挝磨丁、中国麻栗坡一越南河江、中国瑞丽一缅甸木姐、中国河口一越南老街、中国腾冲一缅甸密支那等5个跨境旅游合作区,启动建设西双版纳勐腊(磨憨)、德宏瑞丽、红河河口、保山腾冲、文山麻栗坡等5个边境旅游试验区,进一步带动其他沿边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发展。

推进旅游综合试验区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保山腾冲、玉溪抚仙湖一星云湖、大理苍洱地区、昆明世博新区等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改革发展,积极推动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改革发展。

加强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推进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一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国际旅游合作,培育打造澜沧江一湄公河、孟中印缅、滇老缅(中南半岛)、滇越等4大跨国旅游走廊和国际精品旅游线路,促进边境旅游、跨境旅游和国际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沿边交通基础设施、口岸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好口岸签证、过境免签等政策措施,提升跨境旅游通达通行条件。

加强国内区域旅游合作。推进“泛珠三角区”、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金沙江流域、滇黔桂等4大区域旅游合作;强化滇港、滇澳、滇台合作,吸引更多港澳台游客赴滇旅游;深化与上海、广东的旅游合作,强化“边海优势互补”,形成两头对外、陆海互动的国际旅游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强化滇黔渝和滇川藏旅游合作,打造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培育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区域无障碍旅游。

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运营60家以上国际知名品牌酒店,10个以上国际性健康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等参与我省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鼓励和引导一批省内有条件、有实力、有信誉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开发旅游资源、开展旅游经营、开拓旅游市场。

(六)推进智慧旅游,提升科技应用水平

推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结合建设云南国际旅游大厦,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服务效能提高,提升全省旅游信息化水平。

建设中国旅游大数据中心。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有关领域和各业态单位数据的集中统一采集、存储、处理,形成相互之间的信息互通、互联、共享、查询,实现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旅游数据交互,为我省乃至全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撑。

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网络交易平台。为企业和游客提供企业与企业(B2B)、企业与游客(B2C)业务模式,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实现跨区域的在线报团、预订、支付、授信、财务结算分销管理。

建设全省统一的旅游应急指挥平台。构建“省一州市一旅游企业”三级一体的应急管理联动体系,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景区智能客流量预测预警和时空分流、景区实时监控、旅行团队运行监管、旅游数据矢量运算、应急指挥通信互联互通等多项应用,提升旅游应急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构建跨区域、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旅游目的地网络营销体系,建立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精准营销,提高云南旅游目的地营销推广效果。

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推动以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数字化旅游城市、智能化景区和旅游饭店为重点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饭店、智慧旅游乡村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创新现代科技运用机制和强化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旅游科技型企业,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建设云南旅游专家智库,促进旅游理论研究,提升策划规划水平,为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七)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推进旅游综合执法改革,推广旅游警察队伍试点建设经验,逐步扩大旅游警察覆盖范围,发挥好旅游警察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建设,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健全旅游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旅游重大案件审查制度、游客投诉高效处理机制和旅游商品信誉担保理赔等机制。建立游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机制。

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建立涵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旅游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各州、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作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形成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定期发布主要旅游线路产品成本价,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推行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计分管理办法,完善旅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推行大众评价和社会监督,形成优胜劣汰的引导机制。

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知名旅游企业入滇投资建设,打造一批跨界融合的大型产业集团,做大做强10户以上综合型龙头旅游企业,做精做优120户专业型骨干旅游企业,做特做活1000户中小型特色旅游企业,扶持10户以上大型旅游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大力推进无障碍旅游。完善旅游市场运行规则,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允许和鼓励本行政区域外的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导游和旅游车辆在本地合法自主经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或合作经营,努力营造公平透明、良性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旅游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旅游诚信典型事例,评选表彰旅游诚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弘扬旅游正能量。建立旅游诚信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旅游失信行为记录暠建立健全旅游诚信经营服务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和失信惩戒淘汰制度等,构建诚信服务机制,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倡导作用,促进旅游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维护云南旅游良好形象。

五、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

(一)实施9大重点建设工程

实施智慧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传统旅游产品提升工程、旅游新业态培育工程、全域旅游富民工程、旅游对外开放工程、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旅游商品和装备制造业建设工程、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城乡环境整治工程等9大旅游重点建设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落实责任单位和建设时限,确保主要任务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强省建设。

(二)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

全省建设项目分为旅游重大重点建设项目428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8个、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类、旅游城镇体系建设项目145个、旅游特色村建设项目650个等5大类,计划总投资为11485.97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执行力度,明确目标责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产业促进机制

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旅游产业建设资金,旅游重点地区要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财税部门要用足用好用活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财税政策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国有和民营银行加大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信贷支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旅游发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等有关政策,结合我省旅游建设发展实际,制定细化实施办法,保障旅游建设用地;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积极服务支持全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旅游发展、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建立重大旅游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凡具备条件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纳入省级管理并重点统筹推进,建立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审查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完善旅游收益分配机制、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旅游综合监管机制等,营造良好的旅游建设发展环境。

(三)加强市场化运作,增强建设投融资能力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公司优势,构建旅游投融资平台,加强项目策划和包装,高水平做好项目规划,做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成熟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新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方式,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模式,拓展旅游投融资渠道,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企业、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我省投资开发旅游项目,激发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的热情,为旅游开发建设引入更多的建设资金;要营造亲商、爱商的投资环境,简化旅游项目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要建立重大重点项目领导挂钩、跟踪问效和奖励问责等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努力提高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实施“科教兴旅、人才强旅"战略,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教育和研究机构建设,完善高中初级相结合的国民旅游教育体系;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完善旅游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流动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旅游人才,为建设旅游强省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五)注重共享发展,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包括旅游安全法规、安全管控、安全预警、安全救援、安全保险等为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增强旅游防灾应对能力。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历史文化吸引力强、民族文化特色浓郁、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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