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省2022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云南省2022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推进,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调度服务,投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按照所属行业,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协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管理,投资主管部门统筹调度,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推进。跨行业的重大项目以占主体的部分确定所属行业。
二是抓好常态化调度。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投资就是抓增长”的意识,把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和年度“重中之重”项目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项目抓手和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的研究重点,主动认领区域、行业内项目,抓好项目实施的调度、协调、推动,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发挥效益。省发展改革委对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收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调度重大项目进展、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形成有效投资。
三是完善审批和要素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创新推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备案则备案、能承诺则承诺、能容缺则容缺的原则,精简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年度“重中之重”项目审批环节、材料、时间,降低审批成本,对非“红线”事项实行“容缺+承诺”附带条件审批。要素保障部门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大省级用地用林指标、用能指标、环境容量指标等要素的统筹协调力度,对年度“重中之重”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年度省级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加强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与金融机构融资协同联动,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
四是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瞄准国家政策、前沿领域、短板弱项等精准谋划储备项目,紧抓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等重大机遇,聚焦产业投资特别是工业投资、聚焦基础设施现代化体系建设等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各地要参照省级做法建立本地区重点项目清单,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产业项目投资向好态势。
五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年度“重中之重”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按照“调1补2”的原则,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调整需求,即时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按季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及时报省人民政府,并抄送各州(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
六是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正向激励,加强重大项目实施过程评估评价工作,将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投资完成率、项目转化率等指标作为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骏马奖”等安排的依据,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要督促项目业主在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上完善或修正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限、总投资、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等基本信息,并于每周三前更新调度数据,包括前期工作进展、完成投资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附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