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40亿元以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00个以上。
加快城镇老化管网改造提升。力争统筹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亿元,支持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县城)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支持民族地区提升农村住房功能。开展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安排省财政资金4亿元,对设计方案和改造提升建设投入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在保留民族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和满足安全稳固的基础上,合理分隔卧、厨、厅、卫功能,提升保暖、隔音、防火等性能,升级成为具有现代居住功能的传统民居。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树立强烈鲜明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导向,分别对高质量发展前20强县、市和经济增长进位较快前20强县、市,给予每个县、市500万元奖励。统筹安排100亿元,实施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让利各地40亿元以上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