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稳住农业“基本盘”。大力支持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农业投资增速30%以上。确保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6287万亩、1930万吨以上,增加杂交稻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各50万亩,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建设480万亩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科研和技术应用推广,加大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贷款不低于300亿元。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省财政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建设三七、天麻、滇重楼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工基地,支持建设三七交易中心。支持咖啡、核桃等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竞争性创建,对创建成功的给予省级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州市级试点。
支持重点园区优化提升。力争发行不低于2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标准化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对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选取5个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每个示范点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新增工业产值超1000亿元、超500亿元的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
着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制定有利于火电稳定发展的政策,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火电机组大方式运行、力争统调火电发电量达420亿千瓦时以上,加快推动480万千瓦火电装机建设。力争20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落地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开发。
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由省财政按照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予以一次性最高15万元奖励;对新开发具有云南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的,给予一次性研发设计20万元补助;对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允许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线上旅游平台分期分批发放“文旅消费券”,以电子油票方式对入滇自驾游客给予补助。抓紧出台加大支持旅游业恢复助企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各地要按照“一城一策”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超出合理去化周期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稳价促销;低于合理去化周期的县、市、区,要增加土地投放和商品房供给。加大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的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安排省级新型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0亿元和财政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国家级骨干直连点建设、区块链产业发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和数字小镇建设。安排1亿元资金,开展数字城市和智慧县城建设试点。鼓励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子公司),对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