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统筹各类资金2000亿元左右,重点用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加大省预算内投资力度。安排50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赤水河等重点流域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兴水润滇”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循环化改造、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及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等建设任务。
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2022年初,切块下达16个州、市共5亿元省预算内资金专项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3亿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骏马奖”,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评分前5名的州、市进行奖励。
加快重点领域投资建设。筹集资金900亿元以上,支持交通强省建设。筹集资金400亿元以上用于“兴水润滇”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新开工100件以上重点水网工程。积极争取并筹集各方资金100亿元以上,以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为重点,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统筹资金50亿元以上,依托大通道建设,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安排财政资金10亿元,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能源、绿色铝硅、生物医药、文旅健康和“专精特新”企业延链补链强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以上,用于工业项目的节能降碳、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积极向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倾斜,提升要素产出效率。加快提高用地等环节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建立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信贷支持强度,促进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融资工具和配套政策制定,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鼓励以商招商。建立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对引进制造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省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累进奖补,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延伸、补齐、做强特色农业、绿色铝硅、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链的企业,视情况提高奖补标准。
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金融机构融资联动协同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
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鼓励各地制定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释放生产能力和经济价值。加快盘活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各类资源。
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已拨付到位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回处理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