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范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等。
建设要求:根据园区类型和功能定位开展绿化美化,园区绿化美化方案要与园区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市绿化相衔接、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结合园区内企业特点,充分利用可能的空间,坚持乔、灌、草、花、藤相结合,完善园区绿化结构,营造布局合理、色彩丰富、季相鲜明的园区绿化景观,为园区员工及周边居民提供舒适、方便、实用、优美的绿色空间。
建设措施:落实园区、企业绿化美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园区内原有植物资源的保护,以乡土植物为主,合理选择适应环境、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且对生产及人员不会造成危害的植物进行绿化美化。开展园区道路绿化美化,确定道路骨干树种,建设兼具观赏和生态防护等功能的绿化带和景观道。开展园区补绿提质,消除园区裸露土地,创造条件在园区围墙、屋顶、墙面进行立体绿化;开展厂区绿化美化,在厂前区、生产区外围和仓储物流区等区域建设具有固土防尘、隔音降噪等功能的绿化带,构建有益身心健康、功能多样、特色鲜明的绿美空间。
三年目标:建成绿美园区6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