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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9-30     点击数:    

 

20229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摘编》不断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30号)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精神,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力度,凸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坚决抓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制度落实,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执行好第一议题第一课堂等学习机制,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要进一步抓好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合力。严格落实《厅党组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的监督职责,坚持厅党组全面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机关党委(纪委)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一体推进。要进一步抓好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成效。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把监督工作项目化,一一对照落实。坚持惩、治、防”“三不腐一体联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的鲜明特征。

会议要求,厅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厅党组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部署安排党建重点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进。同时,要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委年度综合考核方案,认真梳理总结,利用最后一个季度的时间查缺补漏,圆满完成今年度各项检查考核任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坚持负首责、负主责、负全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举措,在日常工作中用好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有力武器,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形成合力。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冲刺四季度,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成果。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立足自身职责,践行好一线工作法,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研究、布置、检查,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厅党组巡察、审计、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抓实整改,结合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每月分析研判通报整改情况制度,定期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搞调研、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带动作用。

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勇,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云昌、杨渝、黄媛、边疆,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爱武,厅一级巡视员赵志勇等在昆厅领导;督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43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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