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昆明市水务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管委会:
现将《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10月底前,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网上受理端口,同时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专窗整合与设立,建立健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线上线下服务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一般外线开挖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用水、用电、用气、通信联合报装“一张表单、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提高服务质效和水平。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层面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审批工作;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和告知承诺书等范本,组织相关部门明确办理条件、设定依据、申报表单、申请材料等关键要素,供各地参考执行;对接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关联业务系统;规范用水、用气报装工作,优化办事流程;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省公安厅: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3.省自然资源厅: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指导地方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出具规划审查意见,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4.省交通运输厅: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涉路施工许可审批工作,依托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5.省能源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用电报装工作,依托南方电网客户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6.省通信管理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通信报装工作,依托工建系统,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二)州(市)、县(市、区)级层面
落实抓细省级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在《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建审〔2023〕39号)要求及相关工作成效基础上,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将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证明材料,优化流程,提高质效。
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定为全省试点地区,加快改革步伐,在全省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技术保障
(一)完善功能。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专区设立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线上申报端口,并升级改造业务受理、审批功能模块,实现“申请一次填报、窗口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信息自动流转、办件结果共享”等功能。
(二)数据共享。加强工建系统、南方电网营销管理系统、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监管系统的对接联通与业务协同应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V3.0》规范数据标准,相关事项实现并联审批,实时共享水电气网办件数据。
四、实施步骤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各对应职能部门按照层级具体实施审批服务工作。2024年6月底前:抓好政策宣传贯彻,各州(市)、县(市、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窗,加大全省推广应用力度。3个试点地区要集中攻坚,注重经验总结,省级相关部门适时赴试点地区调研,加强指导。
2024年10月底前:工建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建成全省水电气网报装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全面纳入工建系统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切实高效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地落实。各水电气网服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套标准明确、运转流畅的服务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及时解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牵头部门对工作推进不力,企业用户反映突出的“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
(三)重视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加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宣传。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用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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