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出席会议,副省长刘平主持会议,省政府秘书长卯稳国出席会议。
省级有关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129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330人。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普洱市的城市建设情况。普洱市、丽江市古城区、红河州弥勒县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按照“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的思路,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建设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1年,全省城市发展到19个(包括1个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10个小城市),建制镇发展到583个(包括118个城关镇),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45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到170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6.8%,基本形成以昆明特大城市为依托,以玉溪、曲靖、大理、红河区域中心城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和设市的城市、县城、中心集镇、边境口岸城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城镇功能逐步完善,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人居环境、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经济、社会、自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省城镇发展水平较低的状况还远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从城镇人口数量看,目前统计的1704万城镇人口包括了427万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随迁人口,这部分人并未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从城镇数量看,建制镇和建制市分别仅占全国总数的2.89%和2.96%。从城镇规模看,大部分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常住人口仅为10至30万人,县城多为2至5万人,建制镇多为1万人以下,城镇规模小、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弱。从城镇化质量看,发展中“重地上轻地下”、“重硬件轻软件”、“重短期轻长期”等问题突出,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协调,城市管理水平相对滞后。
二是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城镇化过程中过度依赖低成本的资源进行数量扩张,2001年至2011年,全省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90.09%、城镇人口增长30.78%,土地的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一些城市发展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
三是城镇空间分布不尽合理。我省城镇空间分布呈现“T”形集聚型,中多边少、东密西疏。“T”形南北向城镇集聚轴主要覆盖昆明、曲靖、玉溪、楚雄、昭通、红河、文山、德宏等州市,设市城市比重达70%以上,总体呈现滇中地区城市多,周边城市少的基本格局。以云岭东侧和元江为界,东部有1个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6个中等城市和全省近2/3的城镇,滇西地区仅有1个中等城市和全省近1/3的城镇。
四是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不强。我省工业化不发达而城镇化发展水平又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发展水平,导致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没有形成良性循环,产业集聚带动社会分工深化细化不够,人口城镇化滞后导致需求拉动力不强,一些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和集聚缺乏支持,造成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比较弱。
五是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矛盾突出。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一头重、一头轻”,反哺农村力量薄弱,没有达到提升农业、富裕农民、建设农村的效果。
六是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一些地方随意调整规划,规划的约束性不强。土地管理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滞后,制约公共资源在城乡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影响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这些不足和问题,也正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的工作着力点和努力方向。
一、突出三大重点
推进城镇化,抓好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是重点,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在建设现代城市的过程中,着力推动规划、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
(一)规划一张图。一是强化现代理念,不一味“比高比胖”。牢固树立城镇规划是城镇建设的蓝图,强化以人为本、城乡一体、区域协调、集约发展、绿色低碳等现代理念,体现城市的建筑美、色彩美、协调美、整体美,不能简单地把现代城市理解为楼高、路宽、广场大,一味地比“个高”、比“体胖”。规划引导城市向低丘缓坡山地发展,既形成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的城市形态,又节约用地、保护坝区的良田沃土。二是突出特色定位,避免“千城一面”。坚持“特色立城、特色建城、特色兴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云南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山林、湿地等自然禀赋,依托区位交通、特色产业、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等条件进行规划建设,塑造个性化的城市形象和品牌,避免出现“千城一面”的问题,防止“特色危机”。三是注重多规衔接。城市规划是一门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科学,既要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形成包含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在内,覆盖区域和城乡的规划体系;又要注重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等衔接配套,引导各地城镇化协调有序发展。欠发达地区的城市规划建设应该把可操作性作为一条重要标准,远期规划应该是粗线条的框架性、方向性规划,重点做深做细近期规划。四是开放规划建设市场。城市规划是管长远、管全局的,现在的城市规划,可以影响一个城市今后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发展面貌,必须把前瞻性、先导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始终。加大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市场开放力度,引进一流的规划编制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和设计大师,承担重要的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任务。引入竞争机制,重点地段的详细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公建的建筑设计必须进行方案比选,公开竞标。五是坚持开门搞规划。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门搞规划,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的环节,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实现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六是严格执行规划。各级政府要自觉按照规划要求一任接着一任干,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坚决避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出个规划来,又不研究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办法,使规划束之高阁,成了“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
(二)建设一盘棋。一是注重统筹老城区、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协调发展。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和旧商业中心(街区)改造为重点,全面推进老城区改造。突出城市新区的经济、人居、生态复合功能,推动城市新区布局组团化、功能现代化、产业高端化。要按照城市新区的要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通过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建立城市新区与产业园区各种公共设施和服务平台的有机联系,实现产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现代化、生态化、园林化。二是注重增强产业支撑,避免“空壳化”。城镇化的实质是产业和生产要素的集聚。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建得再漂亮也是个“空壳”。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中,以产业发展繁荣城镇经济。以重大产业项目为抓手,做大经济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做强支柱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充分发挥服务业扩大就业、服务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作用,提高物流、金融、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比重。要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加速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形成分工合理、产业对接、城乡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注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把空中、地面、地下作为一个整体,将水务、道路、管网和社会服务系统等一体化设计,配套建设供水排水、能源交通、邮政通讯、信息网络、学校医院、文体场馆、防灾避险、农贸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和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要争取一次规划到位、一次开挖埋设完成,不能把道路当成“拉链”随意开拉。四是注重城市绿化、环保和生态建设。充分利用城市江、河、湖、溪、山地、湿地等自然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拓展人与自然融合空间,建设绿色、生态、园林城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大力开展减排治污,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使城市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五是注重质量管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和责任追溯,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三)管理一体化。一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按照城市管理立足基层、重心下移的思路和事、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运用信息化、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现代管理手段,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持重心下移,发挥街道、社区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城市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资源,尽快建成一流的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提高供水排水等各类市政设施、道路交通、公交车辆、社区安全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应急化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化,健全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统一执法与分级执法、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执法体制,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四是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大变样”的目标,在全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切实提高城乡群众的满意度。
二、破解三大难题
加快城镇化是一项历史性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着力破解用地难、融资难、进城难等困难和问题,为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各地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年度城镇化发展速度相挂钩的机制。年度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省里下达给各州市,各州市根据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情况再下达到各县(市、区)。二是抓住我省列为全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机遇,全面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并加强土地、税收等政策引导,合理利用山地资源,特别是坝子周边的丘陵、荒山、荒坡、荒滩,推动“城镇上山、工业上坡”。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批而未用土地的清查和处置力度,对征而不用、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用地,要收回储备并重新供地。积极探索符合规划、经批准使用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的城镇经营性项目,由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土地开发经营的有效形式。四是在保障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允许农民进城落户后依法自主处置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村土地的有效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财产权益,使城镇化的过程成为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剥夺农民权益的过程。
(二)创新资金筹措机制。一是创新机制,建立以财政为基础、政府融资平台为主渠道、土地增值收益为补充,引导民间投资、产业资本投入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城镇建设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二是采取市场运作方式,一手抓土地“统一收购”,将城镇规划区内凡需要盘活的土地一律由政府收购储备,政府可以组建土地储备中心,由财政先预支一部分资金作为周转,也可以由储备中心贷款运作;一手抓“统一批租”,将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特别是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由政府供应。通过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出让,形成土地一级市场的政府垄断。三是整合壮大省、州市城镇化投融资主体,建立州市、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实现城镇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规范投融资管理,形成规范化的城镇化投融资平台。对公共停车场、城市公交线路、垃圾处理场等经营权和保洁权,以及公共场所和建筑物上的广告发布权、城市街道和桥梁的冠名权等等,进行公开拍卖,实现政府投资最小化、城镇资源资本化、社会效益最大化。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通过公私合作开发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采用BO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TOT(转让一经营一转让)或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城镇建设,支持外资投向城镇建设。六是加强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发行城镇投资建设债券、市政建设债券和股票;设立城镇化建设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金,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投融资模式。
(三)统筹推进农民进城。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民转户进城工作,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向城镇转移,改革户口迁移审批制度,简化户口审批手续。二是切实维护好转户居民原来在农村享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计划生育、集体经济分红等权益保障,认真落实好转户居民在城镇的教育、医疗、社保、养老保险、住房保障、计划生育等权益,让转户居民“名副其实”成为市民,真正享受与当地市民同等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权益。三是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培养和发展,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城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进城农民就业指导,加强农村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稳定就业。四是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为重点,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实现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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