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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1-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编制了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增强政务服务效能。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929条。按时公开厅本级及厅属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等。围绕建筑业发展、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管理等方面,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互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多平台、多渠道、多方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示了24批、3321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核准和延期审查结果;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主动公开“招标公告”165个、“中标候选人公示”167个、“中标结果公示”167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225条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在云南省建设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了3133条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全年参加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省级新闻发布会2次、“金色热线”专题节目1次,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7件、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1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明确诉求,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推动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2023年度共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2件,全部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结,未发生投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修订信息安全制度和程序,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厅办公系统发文流程,严格信息发布事前审核、审批,提升改造网站后台设置,增加发布信息二次确认,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全年在厅网站公开厅发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废止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完善平台功能,做好信息规整和分类,优化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提升政民互动质效。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漏洞监测扫描,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全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认真落实政府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和回复,并接受监督和考评。全年,12345”政务热线接听共计758件次,通过“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理系统”受理653件,限时办结653件,限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厅机关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6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9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6.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仍需加强;二是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还不够高、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网站便民性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相关功能仍需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以依法便民为重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学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持续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优化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功能,丰富公开内容的同时不断增强便民性。三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针对性,方便公众获取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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