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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3-18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云组通〔20165号)要求,现就做好厅直属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的每一名党员“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管理中”。

二、主要内容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即:党支部自查、基层党委(党总支)核查的办法进行,理清各党支部党员基本情况,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

接此通知后,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根据通知要求,本着对组织和党员负责的态度安排部署排查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排查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集中排查阶段

1.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近2年组织关系转出、转入情况,核查党员档案,看党员身份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保持联系情况,掌握党员去向;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看党员组织关系归属,对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进行登记;核查党员显示表现情况,看能否履行党员义务,有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附件1),并于20164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2.基层党委(党总支)核查。基层党委(党总支)逐一核查每个党支部的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在此基础上,形成核查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并于2016415日前,将《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3.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汇总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审核、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形成排查情况报告和“失联”党员专项材料,并于201642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三)整改规范阶段

1.规范管理。201681日前,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采取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措施,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

2.组织处置。201681日前,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分析总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排查工作,认真制定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88日前,形成综合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送厅直属机关党委。

四、有关要求

1.从严落实责任。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搞好动员部署,抓实业务指导,跟进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各项工作抓在手上,坚决防止对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

2.严谨规范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要真摸实报,查实核准,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尽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要把排查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失联”党员。要实时关注舆情动态,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厅直属机关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工作调研等方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抓好督促落实。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姚文锋;联系电话:64320812;电子邮箱:10974192@qq.com;地点:厅机关大楼211办公室。

 

附件:1.党员名册

      2.党员信息采集表

      3.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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