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养老机构责任险 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2018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云民福〔2018〕5号)(以下简称《意见》),从基本原则、保险范围、保障对象、保费及补贴、招投标保险周期、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全面启动了云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意见》对增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风险应对、善后处置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月16日,省民政厅邀请多家主流新闻媒体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意见》的出台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统保工作推进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对媒体提出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保全、理赔流程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疑,并介绍了如何组织、指导全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投保,全省统保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等情况,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下步组织全省统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发布内容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当天,中国新闻网、东方网、凤凰网等10余家网站对我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发布内容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