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子项名称: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一)应用场景:申请人在非民用建筑建设所在地,可向民用建筑建设所在地的人防主管部门申请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不受地域限制。

(二)实现方式:

全程网办(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按要求进行办理。受理中心专窗可予以查询和指导。)

(三)实现渠道:

1、全程网办--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四)业务流程:

1、接受申请。受理中心专窗指导申请人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或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民用建筑建设所在地的人防主管部门上传申请材料;

2、办理业务。民用建筑建设地的人防主管部门接收申请及申请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批,为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审批结果。

3、办理结果及办结材料可直接按申请人所留地址邮寄,也可向受理中心专窗反馈办理结果及办结材料,由受理中心专窗转交给申请人。业务办理材料按规定存档。

二、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许可资质备案(子项名称: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备案)

(一)应用场景:申请人可在全省各地申请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备案,不受地域限制。

(二)实现方式:

全程网办(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按要求进行办理)

(三)实现渠道:

全程网办--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

(四)业务流程:

1、接受申请。受理中心专窗指导申请人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上传申请材料;

2、办理业务。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备案的主管部门接收申请及申请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备案,为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备案结果。

3、办理结果及办结材料可直接按申请人所留地址邮寄,也可向受理中心专窗反馈办理结果及办结材料,由受理中心专窗转交给申请人。业务办理材料按规定存档。

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一)应用场景:申请人在非人防工程所在地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二)实现方式:

全程网办(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按要求进行办理)

(三)实现渠道:

全程网办--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

(四)业务流程

1、接受申请。受理中心专窗指导申请人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上传申请材料;

2、办理业务。人防工程所在地的业务主管部门接收申请及申请材料,依法依规进行登记,为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登记结果。

3、办理结果及办结材料可直接按申请人所留地址邮寄,也可向受理中心专窗反馈办理结果及办结材料,由受理中心专窗转交给申请人。业务办理材料按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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