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保证医保制度有效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药服务,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起草了《云南省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函请贵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前书面反馈省医保中心。过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槐芳,63886117。
电子邮箱:ynsybshb@163.com。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docx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
关联文档: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云南省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暂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