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138号)等文件要求,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在完成2023年度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评估且符合启动条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nsybjjgzcc@163.com
二、将书面意见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并注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共30日。
联 系 人:魏 莉
联系电话:0871—63886051、63886050(传真)
附件:关于调整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表 2023年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xlsx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关联文档: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调整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