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云水防御〔2024〕53号
来源:水旱灾害防御处       发布时间:2024-08-09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低涡和切变线共同影响,8月9日夜间至13日我省将自北向南出现一次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大暴雨过程。其中昭通市、曲靖市、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德宏州、保山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中北部20—40毫米,南部和西部边缘地区40—8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50—70毫米。过程期间将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局地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文山州、红河州、普洱市、德宏州、临沧市、迪庆州、曲靖市等地暴雨灾害风险高。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叠加前期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的降雨过程,致使防汛形势更趋严峻复杂。按照《云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省水利厅经会商研判决定,于8月9日18:00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防范本次强降雨过程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7月25日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7月26日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牢扛实防汛减灾部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克服经验主义、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始终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以赴抓好防范应对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要落实好“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各级水利部门收到“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后,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水情汛情发展,落实主汛期主要负责同志“周会商+场次洪水会商”机制,及时调度指挥,做到预警信息直达防汛一线,有效执行“叫应”机制,形成预警信息发布、督办、处置的闭环管理。基层水利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水平,及早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有效避免群死群伤。

三要突出抓好防汛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和水库、小水电站、在建工地、堤防水闸的安全度汛,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加强重要江河堤段巡堤防守,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水库泄洪通道畅通,严防头顶库安全,提前预泄腾库,留足防洪库容应对场次洪水,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度汛。严格落实水库和堤防“三个责任人”履职到岗。

四要科学调度水工程。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坚持系统、科学、安全、精准调度,依据有关方案、预案、规程,实施水工程统一联合调度,为河道行洪和城市排涝创造有利条件。

五要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要求抢险队伍、专家队伍落实到位,应急抢险器械完好、应急抢险物资充足,确保遇突发情况调得出、用得上。

六要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接到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电话报告,1小时内完成首次书面报告。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8月9日

     |      分享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