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践行“三个工作法” 实现建议提案办理三个100%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9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省水利厅共承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53件、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6件。省水利厅始终坚持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执行“一个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落实“三项机制”(委员沟通服务机制、跟踪督办和考核评价机制、办理结果公开机制),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有力促进和推动云南水利改革发展,截至6月底,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按时按质办理答复完毕,实现了办理完成率100%、协商率100%、满意率100%。

“以大化小”落实责任,办理完成率100%

省水利厅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厅办公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要求,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按照建议、提案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收到建议、提案交办通知后,逐件清点核对,分类登记建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承办处室建议,会商确定承办处室,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印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清单,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明确处室办理责任人,并由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跟踪办理进展和质量,督促推进工作,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完成率100%。

一线工作破解难题,实现协商率100%

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效能,省水利厅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同时大力构建一线工作模式,推行“领导在一线指导、学习在一线聚焦、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服务在一线展开、作风在一线转变”等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出差、会议等机会,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实现“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依法依规办理好人大代表、提案者普遍关注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水环境等民生问题,做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前协商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探讨对策、办后协商征询意见,形成双方良性互动、达成共识。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协商率100%。

突出典型提质增效,实现满意率100%

省水利厅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主动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补齐工作短板作为工作常态,听取和吸纳各项合理化建议,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突破。如,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8号《关于推进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的对策建议》,代表们提出的加大农业面源深入研究细化治理对策、推进河湖健康评估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建议、完善流域多层次生态补偿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建议,省水利厅积极采纳,以总河长令的形式印发了《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等4个方面提出了50条措施,其中第48条“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提出以六大水系、牛栏江及赤水河为重点开展河流生态保护补偿;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支持建立省内六大水系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形成以“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对代表、提案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办的在第一时间解决、落实;对于工作中好的建议,认真学习理解,在政策文件、工作推进中充分吸纳;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提案者反馈,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真正把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融入水利工作中,把建议、提案办实、办好,办出实实在在成效。通过用诚心、使真力、办实事,实现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100%。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紧紧抓住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办理成效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牢牢扛起“水利兴则云南兴”的责任担当,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书面办结”向“高质量办好”转变、由“按时完成”向“提高效率”转变、由“答复在纸上”向“落实在发展上”转变,把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体现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水利工程建设、“湖泊革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转化为水利行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决策和履职水平,助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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