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形势,2017年全省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贯彻落实统计发展新理念,充分认识统计工作新定位,履行好统计工作新角色,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锐意改革,创新发展,依法治统,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统计改革,着力加大统计监测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预测研判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一 、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是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要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定维护、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始终看齐,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和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事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省领导关于统计事业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省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是 深入开展廉政建设。 要以我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纲领和基本路线,增强政治定力。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 要坚持制度建设,严明党纪党规,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数、管事的良好运行机制。 四是 抓好统计 机关 党的建设。 要积极 推进 “基层党建提升年”,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部署重大统计工作和推动重要统计改革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要 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全覆盖、见实效,全面推进全省 各级政府 统计 机构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基层锻炼、轮岗交流力度,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工作,积极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 五是 不断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要认真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反对“四风”。要贯彻执行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等制度,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要针对我省统计 工作 一些深层次问题,以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深入查找短板、弥补不足,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建立健全 机关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要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问责机制,强化执纪监督,打造廉洁统计,坚决杜绝数据造假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年终考核,健全问责制度,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 抓监测,服务稳增长
要围绕经济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统计监测力度,着力提高统计预测研判分析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履行好统计工作新角色,更好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继续强化 GDP月度基础指标监测分析预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提高对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和结构变化的监测预判能力,加强分析解读,客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统计服务向客观反映、预测预警和分析对策建议并重转变。各级统计部门要及时收集、反馈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指标,坚持对标对表,密切监测本级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做到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反映各项基础指标在全市、全省的具体发展水平,数据分析要深入透彻,预测预警要及时准确,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提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各专业统计监测。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月度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报送和分析解读工作,深度挖掘各领域统计数据,深入开展综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认真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八大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复的监测办法,扎实开展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等八大重点产业的统计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各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结合云南实际和产业发展状况,不断改进完善八大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办法,按时提交年度发展报告。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对“三去一降一补”的统计监测。加强原煤、钢铁、水泥等工业产品的去产能、去库存情况监测;做好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新开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统计监测,反映商品房去库存情况;加强对企业经营效益、财务状况及产能利用率等的统计监测及数据挖掘利用。进一步加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全面反映全省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提供量化依据,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开展绿色发展评价,着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努力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工作。
三、 抓数据,提高公信力
要坚定不移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数据质量摆在工作的核心地位。要抓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部署,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对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省统计局的态度很明确,就是零容忍和坚决查处,通过持续治理,切实巩固治理成效。要抓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者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素质。要抓过程管理。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数据监测管理,对出现重大波动或明显背离实际等情况,要及时倒查核实,绝不让数据失真的问题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四、 抓改革,适应新形势
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安排好云南的贯彻落实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加强 “三新”统计监测。按照适应、反映和服务新常态的要求,加快探索“三新”统计监测方法制度,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我省“三新”经济发展。协作开发利用大数据。加大行政记录、电商数据等大数据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进一步扩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在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的基础上,探索部门信息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各专业统计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整体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劳动力调查、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能源和科技等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工作。扩大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试点。借鉴昆明市先行先试经验,在全省 各级政府 统计 机构 内扩大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试点范围,利用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的方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基层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开展。
五、 抓法治,营造好氛围
要紧紧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真实性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防控体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执行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实施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统计氛围。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切实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坚定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运用法治手段破解深化统计改革发展各项难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继续加强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稿)》;建立健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配套制度。修订《云南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云南省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暂行)》,全面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夯实依法统计根基。制定规划,深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利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行政学院的契机,把中央领导对依法统计的政治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对党政领导在严重统计违法违纪所承担的失察、渎职责任向各级、各部门作详细汇报和讲解,把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加强合法审查,评查卷宗,强化法治监督职责。强化法规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主体责任意识,持之以恒地开展统计违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切实提高统计法的执行力。认真履行统计法所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通过完善执法手段推进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依法统计责任制度,使统计人员真正履行统计执法责任,并积极支持统计执法人员依法严肃查处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六、 抓宣传,树立新形象
要加强统计信息和新闻宣传。始终坚持服务促统,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不断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努力为省委省政府领导、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积极传播好 “云南统计声音”,讲好“云南统计故事”,树好“云南统计形象”,为云南统计改革健康发展凝聚正能量。要着力强化统计信息公开。优化整合统计信息发布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畅通云南统计门户网站、云南统计内部信息网,进一步完善“数据云南”手机客户端APP平台,提升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读性。要进一步提升服务统计对象的能力。积极沟通统计调查对象,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提供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基础知识的培训,帮助建立正确的统计观念。要提升社情民意调查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调查,切实发挥“聚百姓智慧,为决策参谋”的作用。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探索应用新媒体技术,提升服务的及时性、便捷性和现代化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广大统计用户的个性化、定制化服务需求。
七、 抓基础,满足新要求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打牢统计基础,组织实施好常规统计调查,提高统计组织运行效能。继续推行 “强基固本”行动,切实提升“双基”建设水平。要健全完善基层统计机构,要坚持分类指导,积极落实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实现重心下倾、力量下沉、保障下移,切实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尤其县区 统计 局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稳妥推动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确保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要强化业务培训,要继续依托国际、国内知名大学开展全省统计人才专题研修培训。加强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职业道德素养和统计业务能力。各级统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下级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继续规范、协调和管理好部门统计工作,密切联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统计联席会议机制,抓好统计对象名录库更新维护,严把单位审核入库关,不断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据。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指导和监督,不断促进全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按程序启动 “数据云南”项目实施,加快建设支持包含统计设计、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分析、发布、查询等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八、 抓农普,保真实准确
严格依法开展好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认真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要求,抽取部分普查对象对普查数据进行核查,科学评估普查数据质量。要及时做好数据处理。要加强对 “三中心一平台”的应用和培训,切实提高数据处理能力,确保农业普查数据全面采集、安全传输、科学汇总。要做好普查数据发布和开发应用工作。对于普查数据认真分析、深刻挖掘、科学研判,对于数据中反 映 出的农业经济问题,提出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对策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需要,满足普查对象、社会公众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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