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取得一定成果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 2016 〕 11 号)中明确,要抓紧研究制定重点产业统计分类,明确界定重点产业的统计范围和口径,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因此,完善和构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重点举措。
( 一 ) 完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办法
2016 年 5 月 —2017 年 2 月,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的精神,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依据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结合现行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研究制定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办法,期间,多次召开会议,邀请省科技厅、医药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对监测办法的统计范围、指标设计、数据来源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确保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先后两次向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 33 个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及院校征求了意见。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印发了《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根据监测办法,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是指涉及到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健康产品、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产业的统称。具体包括五大方面: 1. 天然药物和健康产品原料; 2.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生产; 3.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商贸流通; 4. 与健康产业密切相关的研发服务机构; 5. 医疗养生服务。
( 二 ) 完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年度数据测算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利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采用可行的统计核算方法,结合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对全产业数据进行了测算,于 2017 年 2 月底完成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产业 2016 年度数据测算, 2017 年度数据目前正在测算中。
2016 年,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072.23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9% ,完成增加值 766.1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4% ,占 GDP 比重为 5.2% ,成为云南省新的支柱产业。
(三)积极配合参与相关部门工作
积极配合部门工作,配合科技厅召开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新闻发布会、完成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年度综合分析报告的撰写、 参与 省政府重点产业落地发展考核机制建立工作、 赴昆明、文山等州市进行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调研工作等,并在常规巡查工作中对大健康重点企业积极开展调研指导。
二、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体系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包括了种植、生产、流通、服务、科研在内的全产业链发展领域,目前存在着部分领域统计 数据收集渠道不畅的问题 。为此,有必要对各领域现行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构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全产业链统计指标体系,既有利于规范数据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又有利于客观、真实、动态分析我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全产业链发展情况,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2017 年下半年,由省科技厅牵头,我局配合,完成了 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构建课题研究工作。
三、今后工作思路和重点
一是加强数据评估。 结合部门掌握情况和产业发展趋势,对统计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协调性进行评估; 二是做好年度监测报告 。依法审定相关监测数据,与省科技厅共同发布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年度监测报告; 三是继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进一步完善产业监测指标体系,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完善数据搜集渠道; 四是加强产业调研。 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中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保统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是做好统计服务 。结合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所定目标,向相关部门提出咨询决策建议; 六是加强培训。 开展综合部门业务人员及企业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夯实统计监测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立足于部门统计,形成部门和行业统计组织实施、统计部门协调汇总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逐步完善统计制度方法,为全面、准确获取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数据,奠定可靠基础,提供优质服务。
尊敬的杨静委员,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您继续对我局工作以及大健康产业发展给予更大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衷心欢迎您继续对统计工作提出宝贵 的 建议和意见。
云南省统计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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