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高级(正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会202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省统计局机关纪委电话:0871-65108424。
云南省统计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