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经营地统计试点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130号),《通知》决定自今年11月下旬起在河北省邯郸市、云南省大理州开展建筑业企业按经营活动所在地统计试点调查。
此次试点调查对象是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一是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法人;二是报告期在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并且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项目部)。试点通过全面调查的方式,探索建筑业“在地”统计的方法和途径,为加快建筑业企业经营地统计制度改革,完善地区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提供依据。此项改革试点不仅标志着建筑业增加值核算与国际全面接轨迈出重要一大步,而且对提高地区GDP核算科学性也具有重大意义。
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此次全国建筑业在地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大理州启动试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试点调查方案,积极行动抓落实,确保此次全国建筑业经营地统计改革试点如期完成,努力为国家统计局提交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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