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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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9 0:00:00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国有企业“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73号)要求,省统计局人事处认真开展了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清理整治情况总结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6名,现实有114人;事业编制112名,其中参公事业30名,现实有25人;事业编制82名,现实有70人。离退休人员113人。

经过对我局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吃空饷”情况;我局不存在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个人“吃空饷”情况(不存在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的情况;不存在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不存在已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不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等各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省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人事、财务、老干办、办公室、纪检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做到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措施得力。

局主要领导指示,局机关和所属各事业单位,特别是人事处、财务处和机关纪委要加强协调配合,在认真学习文件政策依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做到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清理审查工作不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无“盲区”和“死角”。

(二)认真贯彻落实,开展自查清理

围绕贯彻落实云组通(2017)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专项清理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自通知下发后立即针对2017年3月31目前的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进出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在岗在位情况,如实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登记表》。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治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对照“三定”规定、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和借调人员,机关和七家事业单位如实填写报表。有关清理的结果主要领导负总责,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工作。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三)相关处室落实责任

我局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纪检监察、财务处、老干办、办公室、七家事业单位等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将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加大查处追责力度;人事处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相关举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人员编制使用核准备案制度;财务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人事处进一步加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核拨人员经费;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本处室的清理。总之,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了合力,确保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清理工作阳光运行

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干部职工举报“吃空饷”的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阳光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按照要求每半年要开展“吃空饷”人员清 理核查工作,对本单位发放工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每半年将自查情况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保证不发生“吃空饷”问题,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四、举报信息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监督,若发现类似问题,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5108424,65108456,举报邮箱 ynstjjrsc@126.com

云南省统计局

2017年10月18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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