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关于 2023年度统计专业高级职称开展在线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 统计 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副高级、正高级 统计 师职称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完成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 统计 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云人社发〔2022〕45号)等有关规定,直接从事 统计 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取得 20 20 年至 2022年 3 个年度内任一年度高级 统计 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者 2022年度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合格标准。
(二)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 6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 “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 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规定的,继续实行 “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 的评审政策。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年度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 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通过 “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 (https://hrss.yn.gov.cn/zjgl/)(以下简称 “ 平台 ” )在线申报,具体操作及流程要求详见平台首页 “ 帮助中心 ” 相应说明。申报程序按云人社发〔2020〕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即与往年线下申报程序相同)。
(一)个人申报。 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27 日。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27 日。
(三)职称管理(人社)部门复核推荐。 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3 日。
(四)评审机构审核公示。 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7 日。
(五)会前备案、组织评审。 2023年1 1 月 下旬 。
三、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申报审核。 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实行个人承诺制,并承担相应责任;负有审核责任的各级单位要严格把关、履职到位。
(二) 评审方式 。 高级统计师评审采取专家考核认定方式进行。正高级统计师评审采取现场答辩和专家考核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三 )证书申领。 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平台首页 “ 证书下载 ” 栏自行申领。
( 四 )相关咨询。 未尽事项按我省现行相关职称申报评审管理规定执行,上述文件在平台均有登载。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 0871-65836836,0871-65353824,0871-65862043。申报政策咨询:0871-6 5108477,易水波 。
附件: 1. 云南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在线申报相关操作说明
云南省 统计局
2023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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