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便利服务措施十条(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外国专家服务处     2023-11-17 09:21:00     【字体: 】    

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便利服务措施十条(试行)》(云科规〔2022〕1号,以下简称《措施十条》)。为便于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及用人单位更好理解《措施十条》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措施十条》的有关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由于我国出入境政策变化,天津、上海、广东、安徽、厦门等省市相继出台政策措施,以应对外国人才来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增加我省外国人才总量,为来滇工作外国人才(A类、B类)提供更多便利,我厅借鉴部分发达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便利服务措施十条(试行)》。

二、制定依据

制定《措施十条》的主要依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省级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6号)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目前我省外国高端人才(A类)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已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因此本次政策措施优化主要针对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便利服务措施十条(试行)》由十条具体措施组成:“一、放宽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年龄限制;二、免除部分外国专业人才来云南工作学历要求;三、扩大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人范围;四、允许部分无工作经历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境内直接申请来华工作许可;五、放宽外籍教师工作经历要求;六、放宽英语教学人员母语国条件要求;七、积极服务外国创新创业人才来云南工作;八、工作及居留许可期限最大化;九、优化办理流程,减少提交部分证明材料;十、畅通外国高端人才来云南通道。”

本通知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上述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举措,将视疫情变化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最后一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