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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53000000108/202300015

文号:云政办函〔202334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2023-06-30

有效性:有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一季度检查发现的7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19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3年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351日—68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288个,检查发现6个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7.9%

(三)2023年二季度政府门户网站评分情况。2023年二季度,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扣分、加分指标,对全省在运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怒江州、曲靖市、文山州得分较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中,晋宁区、武定县、澄江市得分较高。

(四)2023年二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351日—68日,全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4403个,检查发现6个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9.9%。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3150个,发现4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9.9%;政务微博649个,发现1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9.8%;政务抖音短视频273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政务今日头条号168个,发现1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9.4%;其他类型政务新媒体163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有的政府网站对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发布内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省生态环境厅部门网站等3个政府网站;有的政府网站内容运维保障不到位,存在栏目不更新的问题,如省教育厅部门网站和迪庆州“香格里拉门户网”;个别政府网站对互动回应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超时回复网民留言的问题,如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有的政务新媒体对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发布内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省文化和旅游厅“彩云南”今日头条号等3个政务新媒体;有的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如省交通运输厅“云南交通”新浪微博等3个政务新媒体;个别政务新媒体功能不完善,存在栏目无法访问的问题,如保山市“隆阳信访”微信公众号;部分政务新媒体仍然存在集中转发更新应对检查、发布内容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等问题;个别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变更备案。

(三)政策解读方面。部分单位不重视政策解读及解读材料发布工作,主要体现在:有的政府网站未开设政策解读栏目;部分政府网站发布的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未同步配套发布解读材料;部分政府网站未将解读材料与被解读的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或关联错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深入、不够通俗易懂,除文字解读外,较少运用问答类、图表图解类、动漫视频类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运维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有效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坚决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发布本地本部门重要政务信息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注重提高原创内容的发布比例。持续优化政府网站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加大利企便民应用的探索和开发。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健全完善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将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积极推进政策咨询问答库建设,更加注重运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实质性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同时,要建立政策解读检查通报制度,树立重视解读、强化解读的鲜明导向。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有关要求,依托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全面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库,并做好动态更新。严格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管理,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应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纳入常态化监管;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完成注销手续后,应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申请永久下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于2023717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电子版)报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及电话:李安朝,087163662667;传真:087163609686;电子邮箱:xxgkb1203163.com)。


附件1

2023年二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附件2

2023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附件3

2023年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4

2023年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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