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企业名称云南省漠沙亚热带园艺场,驻地云南省玉溪市。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1月5日的云南省第41劳动改造管教队,1963年8月改称云南省第32 劳动改造管教支队,1984年1月改称云南省第三劳动教养管理所。2009年12月31日,加挂“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3年12月28日,劳教制度废止,场所全面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能。目前,省三所形成“一所三区”布局,所部机关位于玉溪市凤凰路143号,江川区九溪镇设九溪所区,新平县漠沙镇设新平分所。
省三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原则,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并实体化运行。挂牌成立“玉溪市病残吸毒人员救治中心”,收戒收治中心、膳食配送中心、探访会见中心、体能康复训练场、多媒体演播厅等场所功能设施配置完备。建立监控指挥中心、分控中心与戒毒人员宿舍管理的对讲系统,采用鹰眼监控摄像,引进使用“AB门集成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积极推进智慧场所建设。
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省三所秉承“团结、担当、创新、务实”的作风和“强警兴所、铸魂育人”的所训,艰苦奋斗、务实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司法厅、省戒毒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三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为根本目标,以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为中心工作,按照“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标准抓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警务执勤模式改革,不断提升场所法治化建设水平,场所已连续15年实现安全稳定,赢得了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建所以来,荣获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的“奖给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奖状,荣获全国廉洁奉公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劳教系统“管教工作先进劳教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云南省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先进集体、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4次。在未来发展中,省三所将进一步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场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公地址:玉溪市凤凰路143号
联系电话:0877- 6130333
乘车路线:
(玉溪所区)1、玉溪市乘3路公交车至润玉园站;2、市内乘出租车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