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玉屏村,距蒙自市中心7公里,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12月19日的红河州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2010年4月更名为红河州劳动教养管理所,并加挂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3年12月28日,国家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正式更名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担负全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生活卫生、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报批并执行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延长或减少强戒期限、所外就医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及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等重要职责。
自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职尽责,为参与全省禁毒防艾斗争、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戒毒管理局、州司法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打造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排头兵”这一总目标,以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规范化建设、智慧戒毒为抓手,持续构建戒治安全、生产安全、队伍安全、公共安全,努力克服困难,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场所安全持续稳定,为推进全州禁毒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红河州委、州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2014年被省档案局评定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2016年和2018年先后被个旧市、红河州命名为文明单位,2018年全所6个支部如期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2024年2月新所区正式投入使用,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红河州委“337”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抓党建促业务、抓班子带队伍,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边疆和谐安定、人民幸福安宁,有力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办公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办事处白路脚村委会玉屏村1号
联系电话:0873-- 3034019
乘车路线:市内乘出租车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