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薇1 余冰1 王雪1 程敬2 朱丽芬1 邓成志2 罗文杰2
(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摘要:戒毒人民警察是指从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承担着依照国家禁毒戒毒法规,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安全管理、教育矫治、医疗戒治、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帮助其消除毒品生理心理危害、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掌握创业就业职业技能、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职责。同时承担着戒毒康复管理以及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职能。本文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主观幸福感量表(SWB)以及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检测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现状,通过数据统计及相关分析,从积极心理学的视角探索提升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的策略。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戒毒人民警察,心理健康,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
一、引言
警察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因此要求警务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戒毒人民警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警察群体,主要承担着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安全管理、教育矫治、医疗戒治、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戒毒康复管理以及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职能等工作。工作主要对象是吸毒人员,工作地点是与正常社会基本隔绝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警察的身心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好坏乃至成败。然而,社会对戒毒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状况关注极少。当前国内已有的研究当中,对戒毒人民警察群体的研究不多,仅有的少量研究主要集中在他们的工作压力、职业倦怠等消极方面,从积极的层面关注戒毒人民警察的身心状况的研究相当匮乏。主观幸福感是指人们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情感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评价,是评估一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指标。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不仅影响着自身的生活品质,而且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健康发展影响也不容忽视。目前关于戒毒人民警察这个特殊群体幸福感的研究还未全面展开,能够查阅到的文献资料也十分匮乏。
因此,本研究以实证调研的方式,深度了解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主观幸福感现状,对影响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的因素进行研究,以积极心理学为视角,探索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的提升策略,为开展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建设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79名戒毒人民警察进行调查,收到379份问卷,对漏选、多选、规律性较强的问卷进行了筛除,回收的有效问卷为377份,回收率为99.47%。其中女生117人,男生234人。
(二)研究方法
1. 文献分析法
根据研究的对象、目的和内容,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搜集了我国监狱警察心理健康问题、身体健康状况、警察职业等方面的资料,为更好的研究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身心健康奠定理论基础。
根据相关研究,戒毒人民警察普遍存在焦虑、抑郁、应激障碍、失眠等心理健康相关问题。戒毒人民警察长期处于高压、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中,面对各种复杂、棘手的问题,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各种疾病的高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安心接受教育矫治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戒毒人民警察心理问题的加重;戒毒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往往需要长时间离家,缺乏家庭和社会的支持,使他们的心理健康受到影响。由于长期从事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戒毒人民警察普遍存在较低的主观幸福感;戒毒人民警察的工作压力越大,其主观幸福感越低;戒毒人民警察对自己的工作满意度越高,其主观幸福感也越高。针对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问题,研究者提出可以通过心理干预、工作支持、组织关心支持的方式,帮助戒毒人民警察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其主观幸福感。
结合文献资料,本研究的主要变量包括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设置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婚姻状况、年龄、警龄、职级、文化程度、是否双警家庭、平均每月休息时间、平均每月值夜班等人口统计变量。
2. 问卷调查法
课题组重点考虑测查工具的信效度和适用情况,在专家咨询及反复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最终选取选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主观幸福感量表(SWB)以及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作为测查工具,测量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现状及主观幸福感现状。
(1)症状自评量表SCL-90
症状自评量表SCL-90量表,由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睡眠与饮食10个因子构成。量表采用5级评分制。总分≥160分或阳性项目数≥43个或任一因子分数≥2分,可考虑筛查阳性,得分越高者提示心理健康水平越低。
(2)主观幸福感量表(SWB)
总体幸福感量表是由美国国立卫生统计中心制订的,用来评价受试者对幸福的陈述的测量工具。国内段建华对其进行了修订,采用量表的前18项施测,量表的一致性系数为男0.91,女0.95,重测信度为0.85。本研究采用段建华修订版的主观幸福感量表,包含18个条目,6各维度。
(3)社会支持量表(SSRS)
社会支持量表(SSRS)由肖水源教授编制,用于调查施策对象得到社会支持的程度,以及对所获支持的利用情况。量表包含10个条目,由主观支持、客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3个维度组成。10个条目及总评分的相关系数在0.825~0.896之间,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3. 深度访谈法
选取不同警龄、不同职级的10名戒毒警察为访谈对象,通过一对一的方式,深入了解戒毒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水平、社会支持程度。每位被访者的访谈时间为30min-1h。按照访谈提纲,使用手写笔记的方式对戒毒警察的言辞、表情、肢体语言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在访谈结束后,对访谈内容进行分析,提炼出关键信息和观点,为后续研究或报告提供依据。
(三)资料收集过程
1.调查及访谈开始前,首先取得戒毒人民警察的同意和支持。
2.统一发放调查问卷进行调研,问卷使用相同的指导语,在项目组成员的指导下填写。
3.在调查开始前,项目组成员向参与调研的戒毒警员解释调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填写方法。调查结束后,剔除不合格问卷,确保调查内容真实可信。
(四)资料分析方法
采用SPSS24.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采用频数、百分比、均数、标准差等对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进行统计描述。
2.采用均数、标准差等对研究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和社会支持得分进行统计描述。
3.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对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进行统计分析。
三、研究结果
(一)参与调查的戒毒人民警察的一般情况
表1:样本的基本情况(N=377)
序号
|
项目
|
子项目
|
人数
|
所占比例%
|
1
|
性别
|
男
|
275
|
72.94
|
女
|
102
|
27.06
|
2
|
婚姻状况
|
单身
|
49
|
13
|
初婚
|
282
|
74.8
|
离异
|
24
|
6.37
|
再婚
|
22
|
5.84
|
3
|
年龄
|
20岁至30岁
|
60
|
15.92
|
B.31岁至40岁
|
130
|
34.48
|
C.41岁至50岁
|
121
|
32.1
|
D.51岁至60岁
|
66
|
17.51
|
4
|
警龄
|
5年以下
|
76
|
20.16
|
6-10年
|
52
|
13.79
|
11-15年
|
70
|
18.57
|
16-20年
|
49
|
13
|
21-25年
|
36
|
9.55
|
25年以上
|
94
|
24.93
|
5
|
职级
|
二级警员
|
10
|
2.65
|
一级警员
|
41
|
10.88
|
四级警长
|
58
|
15.38
|
三级警长
|
38
|
10.08
|
二级警长
|
30
|
7.96
|
一级警长
|
170
|
45.09
|
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上
|
30
|
7.96
|
6
|
文化程度
|
高中(含中专)
|
3
|
0.8
|
大专
|
54
|
14.32
|
大学本科
|
313
|
83.02
|
硕士研究生
|
7
|
1.86
|
博士研究生
|
0
|
0
|
7
|
双警家庭
|
是
|
83
|
22.02
|
否
|
294
|
77.98
|
8
|
家里孩子数量
|
没有
|
72
|
19.1
|
1个
|
210
|
55.7
|
2个
|
94
|
24.93
|
3及以上
|
1
|
0.27
|
9
|
每月休息时间
|
4天以下
|
26
|
6.9
|
4-8天
|
260
|
68.97
|
8天以上
|
91
|
24.14
|
10
|
每月值夜班的频率
|
0次
|
133
|
35.28
|
1-2次
|
91
|
24.14
|
3-4次
|
43
|
11.41
|
5次以上
|
110
|
29.18
|
11
|
失眠情况
|
每天都失眠
|
19
|
5.04
|
经常失眠
|
144
|
38.2
|
偶尔失眠
|
186
|
49.34
|
不失眠
|
28
|
7.43
|
12
|
工作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42
|
11.14
|
比较满意
|
256
|
67.9
|
一般不满意
|
69
|
18.3
|
非常不满意
|
10
|
2.65
|
13
|
身体健康状况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18
|
4.77
|
满意
|
166
|
44.03
|
不满意
|
148
|
39.26
|
非常不满意
|
32
|
8.49
|
不确定
|
13
|
3.45
|
资料来源:根据问卷数据统计,作者自制
从性别来看,此次调研警察的性别分布不均,72.94%的警察为男性,仅有27.06%的警察为女性,男性占大多数。
从婚姻状况来看,被调研警察初婚人数最多,占比74.8%,单身人数占比13%,离异和再婚人数相对较少,分别占比6.37%和5.84%。
从年龄情况来看,被调研警察的年龄分布在在20岁至60岁之间,其中30岁至至40岁这两个年龄段的人数占比66.28%,相对而言,20岁至30岁的人数较少,占比17.51%。
从警龄来看,各个年龄段的警察在样本中都有一定的比例,其中21-25年警龄的警察占比最大,比例为24.93%,其次是5年以下警龄的警察占比20.16%。
从职级情况分析,警察中一级警长人数最多,占比45.09%,二级警员人数最少,占比2.86%。
从学历情况分析,警察大多数为大专及本科学历,占比97.34%,高中(含中专)学历的比例为0.8%,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他们的比例分别为1.86%和0%。
从样本的家庭结构看,双警家庭的比例为22.02%,不是双警家庭的比例为77.98%,大部分样本(约65%)只有一个或没有孩子,有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样本占比相对较少。
从样本每月休息时间看,大部分人(68.97%)每月休息的天数在4-8天之间,有一部分人每月休息的天数超过8天(24.14%),少部分人休息4天以下的人(6.9%);从每月值夜班的频率看,超过一半的人(64.72%)每月都会值夜班,其中29.18%的人每月值夜班超过5次,另外,35.28%的人从未值夜班。
从失眠的情况看,5.04%的人每天失眠,近四成的人经常失眠(38.2%),49.34%的人偶尔失眠,仅有7.43%的不失眠。
从对工作的满意度来看,79.04%的人对工作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但也存在一定比例的人对工作感到一般不满意(20.96%)。
从对健康状况的满意度来看,48.8%的人对健康状况非常满意或者满意,47.75%的人对健康状况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3.45%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表示不确定。
综上所述,从被调研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分析,本次调研对象主要为男性,且大部分已有自己的家庭,学历集中在大专及本科,警察中一级警长人数最多,各个年龄段、各个的职级警察在样本中都有一定的比例,大部分人每月休息的天数在4-8天之间,超过一半的人每月都会值夜班,超过四成的人经常失眠。大部分人员对工作表示满意,近半数的人员对身体健康状况不满意。
(二)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
1.戒毒人民警察的SCL-90阳性检出率
表2戒毒人民警察SCL-90各因子检出情况(N=377)
因子
|
2≤因子<3分
|
因子分≥3
|
合计
|
躯体化
|
97(25.73%)
|
37(9.81%)
|
134(35.34%)
|
强迫症状
|
126(33.42%)
|
51(13.53%)
|
177(46.95%)
|
人际关系敏感
|
84(22.28%)
|
32(8.49%)
|
116(30.77%)
|
抑郁
|
88(23.34%)
|
39(10.34%)
|
127(33.69%)
|
焦虑
|
67(17.77%)
|
34(9.02%)
|
101(26.79%)
|
敌对
|
87(23.08%)
|
24(6.37%)
|
111(29.44%)
|
恐怖
|
45(11.94%)
|
21(5.57%)
|
66(17.51%)
|
偏执
|
70(18.57%)
|
31(8.22%)
|
101(26.79%)
|
精神病性
|
60(15.92%)
|
20(5.31%)
|
80(21.22%)
|
377名戒毒人民警察中,总分≥160分的有150人,占总人数的39.79%,其中男生109人,女生41人。从表1可以看出,强迫症状、躯体化、抑郁、敌对、人际关系敏感等因子,检出率均高于20%,戒毒人民警察在强迫症状、躯体化、抑郁、人际关系敏感因子上的阳性人数最多。
2.戒毒人民警察的总体心理健康状况分析
表3戒毒人民警察的各项心理健康因子均分与全国成年人常模比较表(N=377)
因子
|
戒毒人民警察(n=377)
|
全国常模(n=1388)
|
t值
|
p
|
总均分
|
1.77±0.68
|
1.44±0.43
|
11.50
|
0.000***
|
躯体化
|
1.84±0.77
|
1.37±0.48
|
14.59
|
0.000***
|
强迫症状
|
2.03±0.76
|
1.62±0.58
|
11.33
|
0.000***
|
人际关系敏感
|
1.74±0.76
|
1.65±0.51
|
2.70
|
0.009**
|
抑郁
|
1.85±0.76
|
1.50±0.59
|
9.56
|
0.000***
|
焦虑
|
1.73±0.77
|
1.39±0.43
|
11.23
|
0.000***
|
敌对
|
1.73±0.72
|
1.48±0.56
|
7.20
|
0.000***
|
恐怖
|
1.47±0.69
|
1.23±0.41
|
8.85
|
0.000***
|
偏执
|
1.66±0.72
|
1.43±0.57
|
6.55
|
0.000***
|
精神病性
|
1.57±0.68
|
1.29±0.42
|
9.89
|
0.000***
|
注:***P<0.001,**P<0.01,*P<0.05
与全国成年人常模的各因子进行比较发现,本次调研的戒毒人民警察在总均分、躯体化、强迫、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因子上均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1),说明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全国成年人常模水平。
(三)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状况
表4 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及各维度得分情况表
维度
|
个案数(N)
|
最小值
|
最大值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对健康的担心
|
377
|
2
|
16
|
8.36
|
2.87
|
精力
|
377
|
3
|
27
|
16.36
|
4.40
|
对生活的满意与兴趣
|
377
|
3
|
12
|
7.06
|
1.82
|
忧郁或愉快的心境
|
377
|
2
|
21
|
14.72
|
3.83
|
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
|
377
|
5
|
18
|
12.42
|
2.49
|
松弛与紧张
|
377
|
4
|
26
|
17.16
|
4.36
|
总体幸福感
|
377
|
27
|
115
|
76.10
|
13.84
|
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总的均分为 76.10,标准差为13.84,超过该量表的理论中值 60,说明总体来看,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一定程度上偏高。其中,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的均分为 7.06,标准差为1.82,低于理论中值,说明戒毒人民警察在生活的满足和兴趣方面不足。
表5 戒毒所民警总体幸福感与全国常模的分析表
性别
|
个案数
|
戒毒人民警察的得分(M±SD)
|
常模
|
t值
|
p
|
男
|
275
|
75.6±13.98
|
75±15
|
0.59
|
0.55
|
女
|
102
|
77.46±13.45
|
71±18
|
2.90
|
0.004**
|
注:***P<0.001,**P<0.01,*P<0.05
经统计分析表明:男性强制隔离戒毒人民警察的总体幸福感得分与常模无显著差异,而女性民警的总体幸福感分数显著高于全国常模。
(四)戒毒人民警察的社会支持状况
表6 戒毒人民警察的社会支持及各维度得分情况表
维度
|
个案数(N)
|
最小值
|
最大值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客观支持
|
377
|
3
|
18
|
9.41
|
2.93
|
主观支持
|
377
|
9
|
32
|
22.62
|
5.12
|
支持利用度
|
377
|
3
|
12
|
7.75
|
2.11
|
社会支持总分
|
377
|
17
|
58
|
39.79
|
7.17
|
本次施测的戒毒人民警察中,社会支持的总均分为 39.79分,标准差为 7.17,高于理论中值32,表明戒毒人民警察有一定的社会支持。三维度中,客观支持的平均数及标准差低于该维度的理论中值,说明戒毒人民警察的客观支持不足;主观支持及对支持的利用度的平均数及标准差高于该维度的理论中值,说明戒毒人民警察有一定的主观支持,并对支持有一定的利用度。
(五)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相关性分析
表7 戒毒人民警察三个量表的相关( r )情况表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社会支持总分
|
Scl-90总分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1
|
|
|
社会支持总分
|
0.537**
|
1
|
|
scl-90总分
|
-0.678**
|
-0.406**
|
1
|
注:***P<0.001,**P<0.01,*P<0.05
总体幸福感总分与社会支持总分成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537;总体幸福感总分与SCL-90总分成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678;社会支持量表总分与SCL-90总分成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406.
(六)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差异检验
1.性别比较
表8 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性别差异
因子
|
男戒毒人民警察(M±SD)(n=275)
|
女戒毒人民警察(M±SD)(n=102)
|
t值
|
p
|
SCL-90总分
|
161.22±64.20
|
153.29±52.60
|
1.12
|
0.26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5.6±13.98
|
77.46±13.44
|
-1.16
|
0.25
|
社会支持总分
|
40.05±7.31
|
39.06±6.76
|
1.19
|
0.23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独立样本 t 检验,戒毒人民警察在SCL-90总分、总体幸福感总分、社会支持总分三个维度上,性别间的差异不显著。此次样本中男性样本明显多于女性样本,且调查范围的局限性,该数据是否具有代表性还有待商榷,有待后续研究的进一步验证。
2.婚姻状况比较
表9 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婚姻状况差异
因子
|
单身(M±SD)(n=49)
|
初婚(M±SD)(n=282)
|
离异(M±SD)(n=24)
|
再婚(M±SD)(n=22)
|
F值
|
SCL-90总分
|
154.76±63.33
|
159.21±61.93
|
161.96±47.57
|
163.91±13.93
|
0.14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0.61±11.23
|
77.44±13.72
|
69.87±15.88
|
77.95±14.34
|
5.38***
|
社会支持总分
|
36.06±7.41
|
40.59±6.83
|
36.04±7.57
|
41.81±6.72
|
8.91***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不同婚姻状况的戒毒警察,其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在总得分上具有显著的差异(P<0.001),初婚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得分上高于单身及离异群体。
3.年龄状况比较
表10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年龄状况差异
因子
|
20-30岁(n=60)
|
31-40岁(n=130)
|
41-50岁(n=121)
|
51-60岁(n=66)
|
F值
|
SCL-90总分
|
155.63±61.96
|
161.56±58.43
|
152.75±56.51
|
168.91±73.45
|
1.13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0.81±12.53
|
73.10±11.92
|
80.23±14.06
|
79.24±15.27
|
10.38***
|
社会支持总分
|
36.88±7.45
|
39.02±6.54
|
41.18±7.16
|
41.39±7.21
|
6.69***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不同年龄阶段的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存在显著差异。得分41-60岁的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的得分显著高于年龄在20-30岁、31-40岁的戒毒人民警察群体。
4.警龄状况比较
表11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警龄差异
因子
|
5年以下(n=76)
|
6-10年(n=52)
|
11-15年(n=70)
|
16-20年(n=49)
|
21-25年(n=36)
|
25年以上(n=94)
|
F值
|
SCL-90总分
|
156.96±63.58
|
169.19±62.42
|
155.09±50.76
|
153.14±51.07
|
155.06±55.28
|
162.80±72.68
|
0.55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3.62±12.72
|
70.28±11.40
|
73.97±13.33
|
78.10±13.02
|
78.97±14.06
|
80.77±15.00
|
5.64***
|
社会支持总分
|
38.00±7.25
|
38.42±5.85
|
38.85±6.43
|
40.81±7.76
|
40.94±6.73
|
41.71±7.65
|
3.41**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不同警龄的戒毒人民警察在总体幸福感及社会支持总分上存在显著差异。警龄在25年以上的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安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的得分高于其他群体,警龄在5年以下的戒毒人民警察社会支持得分最低,警龄在6-10年的戒毒人民警察总体幸福感得分最低。
5.职级状况比较
表12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职级差异
因子
|
二级警员(n=10)
|
一级警员(n=41)
|
四级警长(n=58)
|
三级警长(n=38)
|
二级警长(n=30)
|
一级警长(n=170)
|
四级高级警长及以上(n=30)
|
F值
|
SCL-90总分
|
201.00±95.86
|
147.71±62.06
|
162.48±59.49
|
171.97±66.63
|
155.50±54.09
|
158.51±62.82
|
144.50±27.73
|
1.64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68.20±11.77
|
73.46±11.91
|
72.31±12.57
|
69.73±12.41
|
76.60±12.15
|
78.70±14.74
|
82.50±11.43
|
5.26***
|
社会支持总分
|
34.70±8.49
|
37.43±7.43
|
38.06±7.26
|
39.26±5.90
|
38.76±6.27
|
40.89±7.19
|
43.46±5.74
|
4.49***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不同职级的戒毒人民警察在总体幸福感及社会支持总分上存在显著差异。二级警员的scl-90总分均分为201分,心理健康状况需要引起关注;四级及以上高级警长的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分数显著高于其他职级警员;二级警员的总体幸福感总分最低;二级警员及三级警长的社会支持总分均低于70分,需要进一步关注。
6.文化程度比较
表13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文化差异
因子
|
高中及中专(n=3)
|
大专
(n=54)
|
本科(n=313)
|
硕士研究生(n=7)
|
F值
|
SCL-90总分
|
188.67±75.59
|
171.33±80.29
|
157.43±57.69
|
125.57±21.57
|
1.73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6.00±22.86
|
76.33±13.34
|
75.98±13.98
|
79.71±9.37
|
0.17
|
社会支持总分
|
38.00±6.55
|
40.83±6.63
|
39.58±7.31
|
41.71±3.90
|
0.69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不同文化程度的戒毒人民警察在三个量表上差异均不显著。
7.家庭结构比较
表14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家庭结构差异
因子
|
双警家庭(M±SD)(n=83)
|
非双警家庭(M±SD)(n=294)
|
t值
|
SCL-90总分
|
155.65±61.91
|
160.04±61.22
|
-0.57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8.79±14.64
|
75.34±13.54
|
2.01*
|
社会支持总分
|
41.24±7.46
|
39.38±7.04
|
2.09*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独立样本 t 检验,家庭结构为双警的戒毒人民警察总体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分数显著高于家庭结构为非双警的戒毒人民警察。
8.每月休息频率比较
表15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每月休息频率差异
因子
|
4天以下
(n=26)
|
4-8天
(n=260)
|
8天以上
(n=91)
|
F值
|
SCL-90总分
|
192.38±94.74
|
159.77±57.36
|
147.58±57.34
|
5.58***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1.07±11.78
|
75.45±13.66
|
79.39±14.34
|
4.65**
|
社会支持总分
|
37.80±7.03
|
39.59±7.20
|
40.92±7.00
|
2.24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戒毒人民警察每月休息的时间越多,SCL-90总分的得分越低,总体幸福感得分越高。
9.每月值夜班的频率比较
表16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每月值夜班的频率差异
因子
|
0次(n=133)
|
1-2次
(n=91)
|
3-4次
(n=43)
|
5次及以上(n=110)
|
F值
|
SCL-90总分
|
148.26±4.55
|
154.79±52.42
|
173.42±77.82
|
170.09±68.33
|
3.56*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76.93±15.09
|
78.46±13.67
|
74.41±11.40
|
73.80±13.00
|
2.28
|
社会支持总分
|
40.26±7.11
|
40.40±7.11
|
40.00±6.86
|
38.62±7.35
|
1.39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戒毒人民警察每月值夜班的数量不同,在心理健康状况得分上会有显著的差异。值夜班次数越多,SCL-90总分越高,出现心理困扰的机率越大。
10.睡眠比较
表17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的睡眠情况的频率差异
因子
|
每天都失眠(n=19)
|
经常失眠(n=144)
|
偶尔失眠
(n=186)
|
不失眠(n=28)
|
F值
|
SCL-90总分
|
199.47±86.27
|
184.14±64.96
|
142.62±47.57
|
112.07±29.63
|
24.62***
|
总体幸福感总分
|
63.73±17.03
|
69.47±10.64
|
80.49±12.21
|
89.42±13.97
|
40.74***
|
社会支持总分
|
34.94±9.03
|
37.56±6.86
|
41.40±6.35
|
43.75±7.61
|
15.00***
|
注:***P<0.001,**P<0.01,*P<0.05
通过单因素ANOVA检验,戒毒人民警察的睡眠状况不同,其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者状况都会呈现显著差异。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1.戒毒人民警察的SCL-90阳性检出率高于全高(国)常模,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全国成年人常模水平。
2.与全国常模比较,男戒毒人民警察的总体幸福感得分与常模无显著差异,而女戒毒人民警察的总体幸福感分数显著高于全国常模。
3.绝大多数戒毒人民警察有一定的社会支持,能对支持有一定的利用度,但部分戒毒人民警察客观支持不足。
4.戒毒人民警察的总体幸福感与社会支持呈显著正相关,与SCL-90总分成负相关;社会支持量表总分与SCL-90总分成负相关。
5.戒毒人民警察中,初婚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得分上高于单身及离异群体;不同年龄阶段的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存在显著差异,且41-60岁的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安幸福感及社会支持显著高于年龄在20-30岁、31-40岁的戒毒人民警察群体;
6.不同警龄的戒毒人民警察在总体幸福感及社会支持总分上存在显著差异,警龄在25年以上的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安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的得分其他群体,警龄在5年以下的戒毒人民警察社会支持得分最低,警龄在6-10年的戒毒人民警察总体幸福感得分最低;
7.不同职级的戒毒人民警察在总体幸福感及社会支持总分上存在显著差异,二级警员的scl-90总分均分高于200分,心理健康状况需要引起关注,四级及以上高级警长的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分数显著高于其他职级警员,二级警员的总体幸福感总分最低;二级警员及三级警长的社会支持总分均低于70分,需要进一步关注。
8.不同文化程度的戒毒人民警察在三个量表上差异均不显著。家庭结构为双警的戒毒人民警察总体幸福感及社会支持分数显著高于家庭结构为非双警的戒毒人民警察。戒毒人民警察每月休息的时间越多,SCL-90总分的得分越低,总体幸福感得分越高。
9.戒毒人民警察每月值夜班的数量不同,在心理健康状况得分上会有显著的差异,值夜班次数越多,SCL-90总分越高,出现心理困扰的机率越大。
10、戒毒人民警察的睡眠状况不同,其心理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及社会支持状况都会呈现显著差异。失眠的戒毒人民警察,更易于出现心理困扰,社会支持较少,主观幸福感低。
11、79.04%的戒毒警察对工作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20.96%的戒毒警察对工作感到一般不满意。
12、48.8%的戒毒警察对健康状况非常满意或者满意,47.75%的人对健康状况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3.45%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表示不确定。
(二)研究启示---积极视域下戒毒人民警察主观幸福感提升策略
根据本次调研的情况,戒毒人民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全国成年人常模水平,其中强迫症状、躯体化、抑郁、敌对、人际关系敏感等因子,检出率均高于20%。戒毒人民警察长期处于高压、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中,容易产生心理疲劳和应激反应,其主观幸福感水平也容易受到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积极心理学提倡挖掘人的积极人格以及心理资源,营造积极、和谐的组织氛围,让人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获得幸福。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升戒毒人民警察的主观幸福感:
1. 组织层面
(1)创设良好的工作和人文环境
管理部门应积极地落实好相关政策,确保戒毒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打造培育积极组织行为的平台。通过榜样宣传、奖惩结合的方式,鼓励利他、互助、责任、主人翁意识,从精神层面引导,弘扬好的风气。此外,摸排戒毒人民警察的实际需求,主动帮戒毒人民警察解决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提升主观幸福感。
(2)优化人才结构,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
研究表明合理的规划休息时间,能帮助戒毒人民警察提升总体幸福感,因此可以通过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岗位的类型,结合性别、年龄、工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因素,最大限度的确保每位警察都能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干合适的工作。此外,还可通过内部轮岗制度,让他们体验不同岗位的不同内容,激发工作的热情及积极性。
(3)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关心基层警察的成长
在戒毒人民警察的工作评定、升职、调职等方面,构建相对完善和公平的合理制度,合理调整薪酬待遇。对于表现优异、具备升职资质的警察予以及时奖励。采用积极正向强化的方式激励戒毒警察,让他们体验到被认同,增加他们的责任感和成就感。
(4)加强人文关怀,增加家-所联动
戒毒人民警察中,单身及离异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水平低于初婚群体,因此,要加强人文关怀,充分了解每个警察的家庭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家庭发生变故的警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以及有效的心理疏导。组织一些和家属共同参与的集体活动,让家属了解戒毒人民警察的工作情况,体谅和理解戒毒人民警察的工作。
(5)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
组织开展关于压力管理、情绪管理、 沟通技巧、同理心和人际关系、自我保护、自我照顾等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通过讲座、经验交谈、讨论会、心理沙龙等方式,定期为戒毒人民警察宣传心理保健相关知识,帮助他们掌握自我调节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心理素质。
(6)提供心理支持,做好心理服务
在戒毒所内,建立民警心理咨询工作室,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执业,为有心理服务需求的戒毒人民警察提供心理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缓解心理压力。
(7)组织更多文体活动,放松身心
通过组织文体活动、运动会、工作交流会等方式,积极引导戒毒人民警察锻炼身体,丰富生活,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交友平台,加强同事之间的深入了解,完善他们的人际支持系统,缓解压力、释放负面情绪,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2. 个人层面
戒毒人民警察应积极调整自我,不断适应变化,采取乐观积极的态度来面对生活,获得更高的主观幸福感。
(1)积极关注,激发内在资源
学会关注快乐、兴趣、爱等积极的情绪体验,培养和激发如尽责、开放、乐观等积极的人格特质,形成责任感、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美好品质。戒毒警察通过积极向上、乐观品质的培养,激发自身的内在动力,充分挖掘自身的潜能,从而提升主观幸福感。
(2)建立良好的人际支持系统
通过积极沟通、尊重他人、倾听、乐于助人、建立共同兴趣、学会宽恕、保持平衡等方式,戒毒警察可以逐步建立和完善人际支持系统,从而提高幸福水平。
(3)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通过均衡饮食、规律运动、保持良好的作息、定期体检、保持社交活跃、培养兴趣爱好、保持学习和成长、避免危险行为等方式,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戒毒人民警察的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从而提高幸福感。
(4)释放压力,提升心理弹性和韧性
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必须由警察亲自管理。长期紧张的倒班生活无法保证良好的作息规律,戒毒所警察容易在工作中感到体力透支、心力交瘁。因此,需要释放压力,合理宣泄,不断提升心理弹性和韧性。
(5)学会感恩
戒毒警察可以通过:写感恩日记、帮助他人、学会宽恕 、保持谦逊、培养感恩心态、与他人分享感激之情等方式,学会感恩,专注于生活中的美好,助力戒毒警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
(6)培养正面的思维习惯
通过自我肯定训练、专注于解决问题、学会宽恕、与积极的人交往、设定目标、不断学习和成长等方式,培养戒毒警察正面的积极思维习惯,让他们看到问题的积极面、对未来充满希望,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7)找到生活的意义和目标
戒毒警察可以通过自我反思、设定目标、制定计划、保持学习和成长、帮助他人、与他人分享、定期评估、学会珍惜当下等方式寻找生活的意义和目标。目标感可以增加戒毒警察对生活的掌控感,有利于提高主观幸福感。
(8)善于积极求助
积极求助是一种勇敢和明智的行为,戒毒警察可以通过明确自己的需求、与家人、朋友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寻找专业帮助、参加培训和课程、加入互助团体、利用在线资源、学会倾听、勇于表达等方式练习积极求助的方法。通过积极求助,戒毒警察可以解决面临的困难,减少困扰,从而提升主观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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