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的关心重视以及普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8年1月24日,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月31日完成首批强戒人员的收治任务。
自2016年8月普洱市公安局将原普洱市强戒所整体移交给市司法局并启动改扩建以来,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筹建期间在国家立项投资、土地划拨、环评设计和规划等各方面得到了司法部、国家发改委、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和普洱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多次作出指示要求,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欣多次前往普洱所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实际困难。为做好收治各项准备,保证收治安全有序,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业务处室先后深入现场,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并专门抽调省直强戒所领导和警察赴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支援工作,各项工作正逐步迈入良性运行轨道。
云南省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成立和正式收治,标志着普洱市禁吸戒毒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是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顺应禁毒工作新形势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既有效解决了普洱市吸毒人员送戒难等问题,也极大提升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机关的收治能力,必将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有效打击和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维护边疆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做出应有贡献。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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