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编制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管理和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三)监督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医疗康复、生活卫生、习艺劳动等工作;组织开展禁吸戒毒宣传;指导、支持和协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四)提出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布局、规划建议,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报批、实施等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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