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起草或拟订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
——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利用外来投资工作。
——负责国内的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负责省级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和在滇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工作;联络服务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外省(区、市)驻滇办事机构的招商引资及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社会合作的统计工作。
——拟订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负责招商引资质量的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招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异地民间经济社团组织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招商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强化统筹、聚集产业、壮大园区、优化结构、力促跨越”的思路,保持定力、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做好“五个统筹”,即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提质效、推升级,抓住关键、盯住重点,创新招商工作思路,深化区域合作,提升投资促进水平,优化投资结构,助推产业升级,努力促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努力实现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2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任务目标。
二、部门概况
2015年初省招商合作局共计 8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即: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项目开发处、对外合作处、国内合作一处、国内合作二处、企业服务处和直属单位党委,并负责管理省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云南省招商合作局预算总收入334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48.74万元。
2015年云南省招商合作局部门预算总支出334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44万元,占总支出的14.82%;项目支出2852.3万元,占总支出的85.1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付分别列2011301行政运行支出549.1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011306外资管理、2011308招商引资、2130334水利建设移民支出共支出2799.5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496.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招商合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1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28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招商合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18%。
附件:
1.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表
3.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4.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5年单位基本信息表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