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省人大代表 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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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07 18:38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政发〔202111号)要求,省投资促进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明确办理处室,指定专人负责。2021,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5件),承办中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强化部门沟通,增强工作实效,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并将承办情况及时报送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张丽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核桃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的建议》(第0778号)主办建议,及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处室,规定办理时限,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对民进党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提案》(第0001号)等5个会办提案,认真研究,协助做好办理工作,于331日前,先后向主办单位提交了会办意见;对政协委员李红红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对外资的招商引资的建议》(第0484号)等4个主办提案,认真研究,汲取会办意见,于5月底提交了答复意见,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夯实办理工作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投资促进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他们经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提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建议和提案,是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鞭策和支持。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投资促进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推动全省投资促进发展的重要途径,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优化投资促进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投资促进工作全过程,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主要领导带头抓实办理工作,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对答复意见亲自把关指导、督促落实。在办理过程中,不断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作风上求真务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完善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是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局制定了《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构建了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五级责任制”,坚持“五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同时,建立了督办检查制度、与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者联系制度、征询反馈制度和激励与问责制度,加强督办落实和协调配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

(三)严格落实责任。局把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列入常态化年度重要工作日程,将其作为部门履职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要局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负主责、业务分管局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协调,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直至具体的承办人员,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责任到位,确保办理工作质效

(一)落实制度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和《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主动做好沟通面商,突出办理质量,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使代表和提案者满意,不仅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还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办出成效,切实发挥建议、提案办理对推进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作用。办理工作规范。安排专人参加省人大、省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和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会议,认真学习省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的要求,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通知》等规定,抓好承接、分办、调研、协商、答复、公开等关键环节,分类登记建档,完善工作台账,加强痕迹管理,并规范使用省人大建议处理系统和政协提案管理系统,使每件办理都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细化管理。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有关要求和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规范开展建议、提案的接收、核对、登记、分发、交办、督办、审查、面商、复文、公开、归档、总结等办理程序。对建议、提案逐件建立台账,细化办理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清单,限定办理时限,强化动态管理,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水平。同时,严格公开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承办的5个主办件都在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

(二)确保办理工作质量。一是突出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承办的建议提案后,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认真研究梳理,确定重点办理事项,完善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间和要求。根据处室职能和建议提案内容,明确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做到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有承办处室和具体承办人,确保任务清楚责任明晰,做到每件办理有落实、有答复。二是注重复文质量。在建议、提案办理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办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规范办理程序、复文格式、办理流程、协商面商等相关要求。特别强调复文内容要完整、格式要规范、情况要准确、文字要精练、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逐项回应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列入重点工作督办,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跟踪问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办理任务。建议提案办理期间,召开办理督查督办会议,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办理进度。四是充分沟通协商。今年承办的10件建议和提案,每件都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协商民主落实到办理工作全过程,通过面商、电话、信函等方式,主动与建议者、提案者、协(会)办单位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建议,实现办前了解意图诉求、办中共商对策措施、办后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多协商、真协商,把协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办理工作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不断推进“提”“办”“督”多方良性互动,凝聚共识,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推动投资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接受工作监督、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处室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将解决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与当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有机结合,统筹研究,协调推进,推动了投资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投资促进工作,强化顶层设计,省招商委办(省投资促进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狠抓工作落实,保持了全省投资促进工作持续增长的势头,全省外来投资总量累计突破4万亿元,比“十二五”时期总量实现了翻番,其中省外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3.9%、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2%、新增入滇世界500强企业40余家,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8月全省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2.9%,全省新签约项目到位资金同比增长52.1%,全省正在实施10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同比增长21.7%。其中,滇中城市经济圈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22.9%,占全省省外到位资金总额的62.8%;泛珠三角、长三角、川渝等地区入滇到位资金同比增长分别为11.4%14.6%19.9%,全省招商引资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势头。同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极大丰富了招商引资思路,提供了许多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的建议,已经成为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招商引资体制机制。

三、存在不足和今后工作重点

今年省投资促进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较好,但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要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围绕建议、提案反映问题开展的调研还不够深入,摸实情、查问题、找症结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续办续复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部分建议、提案办理所涉及到的内容是长期工程,短期内很见成效,必须久久为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及督促督办等长效机制,扛实责任,从质量、时间、效果等方面进行把关,全面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果,以提高质量、提高办理满意度为目标,力求承办有创新、有突破,全面推进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省投资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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