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01001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6-13 16:52

傅天堂委员:

您提出的第120100199号提案《关于如何激发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热情的提案》收悉,省招商合作局为主办单位,结合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实际,针对您的提案意见,现将省招商合作局激发外来投资企业、省级异地商会热情以商招商情况向您汇报:

一、开展中介招商、代理招商情况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引资成效,鼓励以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2015年,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之后结合工作实际逐年进行修改完善,2017年,为促进我省产业培育和经济发展,该办法修订为《云南省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鼓励以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并按要求对引进项目的单位和自然人进行奖励,进一步扩大了奖励范围、增加了代理招商补助内容、简化了申报材料、规范了申报程序、优化了奖补流程。《奖补办法》实施以来,33个项目兑现中介奖励金350万元,共计引资69亿元,其中,兑现自然人项目31个,兑现奖励金231万元。省招商合作局不断加大代理招商工作力度,2017年分别与37家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及企业签订《代理招商合同》,补助金额834万元,借助商会、企业平台对接大企业引进大项目,促进商会及外来投资企业以商招商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促进了云南与各省市及企业的经济交流合作。

二、发挥商会作用以商招商

近年来,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来投资企业逐年增多,外省驻滇异地商会蓬勃发展,目前,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省先后成立了省级异地商会32家,会员企业达7000余家,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海南、贵州、重庆、天津、山东、江苏、广西、青岛、辽宁、福建等14家外埠云南商会相继成立,结合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实际,我局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以商招商,服务商会及会员企业发展,促进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积极运用商会平台,组织做好招商推介

结合全省重点产业发展、各地招商引资及商会会员企业投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省级异地商会及会员企业参与各州市县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对接和投资洽谈活动;鼓励、支持、引导异地商会承办全国性商会联谊交流活动与招商引资活动相结合,组织全国各省区市商会及海内外投资商赴我省投资考察;加强与外埠云南商会的交流联系,组织邀请外埠云南商会企业回滇投资考察,并赴外省市参加外埠云南商会活动进行招商推介,进一步宣传推介我省投资发展优势,动员省级异地商会、外埠云南商会及企业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

(二)利用会长联席会平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每年牵头组织举办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的省级异地商会会长联席会议3-4次,开展政策解读、项目推介、座谈交流活动,结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及时邀请相关厅局领导及有关专家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邀请产业特色突出的州市县利用会议平台进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引导商会及会员企业抢抓政策机遇,拓展新的投资领域,促进我省重点产业发展。

(三)加强协调服务,促进项目投资

充分发挥省招商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商会及企业在我省开展项目投资,帮助商会及企业赴省内各地开展项目投资考察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商会企业解决在项目落地和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商会及企业发展。

以上为省招商合作局开展中介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情况,衷心感谢您此次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结合您的意见,创新举措,不断加强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外来投资企业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激发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热情。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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